楞严经卷4最后一段话
我给你注释完毕:
想(思维),相(物质、色)为尘,
识(认识),情(怒忧悲恐惊…)为垢,
二俱远离:远离 想相(思维色尘)、远离 识情(认识情垢)。
则汝 法眼(能见法之智慧心眼)应时(现在立刻)清明(清楚明白)。
云何不成无上 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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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大意是远离思维色尘,即离色想,进入无色想的境界。
又叫远离认识情垢,即离 受想(心里的感受),进入无受想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