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县令,办案时喜欢那些简明扼要的状子,对这类状子、文书,事情办得又快又好,而对那些罗罗嗦嗦的八股文案则放在一边,置之不理。
一次,一个年轻的寡妇想要改嫁,求一位老先生写张呈词,请求县太爷审批。这位先生深知县太爷的脾性,用心琢磨了一番,只用了十八个字便将事情的原委写得清清楚楚。这十八个字的称词是:
“十七娶,十八寡”。公壮叔大,瓜田梨下。嫁与不嫁”
县太爷看后大喜,立即提笔批了三个大字:“嫁,嫁?”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