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错了哟,应该是《千只鹤》哟
在小说中的犬,是一种不吉利的动物,“死神的御史”。原因充满着荒谬,而关于犬的习俗也充满着荒谬,明明是对犬畏惧,但却以一个人家饲养狗而为家庭幸福的象征,明明犬象征着死神,却依旧要在狗坟前双手合十,供奉香花,并且参拜狗坟的人源源不断。
这一方面是小说中世界荒诞可笑的象征,一方面是小说中村民无知可悲的反应。之后出现了一个奇怪的“脑袋硕大的孩子”。“孩子说:‘妈妈,我总觉得嗅到了一股香味儿。’这男孩缩缩小鼻子,深深地吸满一口烧尸的臭味,把脚步停了一会儿。”
内容的荒谬再次出现,最终,是一只被认定为“死神的御史”的狗撞死了奇怪的孩子。在我看来,或许真正的噩魔是那个奇怪的,将尸臭认为是香味的孩子,而狗才是无辜的,狗才是真正杀死噩魔正义的化身。
这也就说通为什么人们要祭拜那个狗坟,或许他们是在祭拜正义的神,获得了好处,才使得参拜的人源源不断。在这是非颠倒荒谬的世界中,犬才是真正无辜而清醒的存在。
简介:
川端康成笔下的人物从群体上考察,在小说中所形成的空间范围较小,但就人物个体来说,所占的空间范围又很大。
他的小说大都写男女主人公的恋爱生活。他不太注意主人公的种种社会关系,因而与主人公相关的众多人物都被作家艺术地简化掉了,这样,小说中往往形成几个主要人物的活动,显得笔墨洗练,人物性格、情感变化更丰富。
他的短篇名作《伊豆的舞女》写一个20岁的高中生“我”感到人生孤寂,独自去伊豆旅行,路上遇到一群巡回演出的江湖艺人,便同他们结伴而行。他们心地善良,人情纯朴,使“我”感到温暖,“我”便与那个天真未凿、烂漫可爱的小舞女之间隐然萌发一种初恋之情。
四天后,同那班艺人分手时,“我”那郁结的情怀早已苏解,在甜蜜愉快的感觉中,无端地洒下一把沁人心脾的泪水。
小说对“我”的家庭情况及孤寂的因由未作过多的交待,对那班艺人情况也只是简笔勾勒,而主要以含蓄的笔墨凸现了“我”与舞女的心理变化及情感交流过程,小说中的人物就是舞女与学生。
大致讲的是利用收钱前后的故事情节,通过对两位不同身份人物的态度反差,讽刺资本化社会的冷漠和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