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堂是指三个部门的最高长官,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为三法司。唐代以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为三法司。明、清两代以刑大理寺和都察院为三法司,遇有重大疑难案件,由三法司会同审理,以避免决策失误,尽量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也算是古代法制民主的一种朴素的体现。
在古代,一般“三堂会审”的案件意味着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是很高的,也是非常受重视,通俗地讲即大案、要案,像宋朝的“狸猫换太子”、清朝的“刺马”案等等之类的案件。其实,古代“三堂会审”准确地应该称作“三司会审”,是古代“三法司”(三个司法单位)共同审理重大案件的一种制度。
隋朝开创了刑部、御史台会同大理寺实行三法司会审的制度。
唐代的三司会审比较严密,实行'三司推事'制度。遇有呈报中央的申冤案件,由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御史台御史等小三司审理;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判;对于地方上未决、不便解京的重大案件,则派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大理评事充任'三司使',前往当地审理。
明代时定制,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机关组成三法司,刑部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都察院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重大案件则三司会审;遇有特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同各部尚书、通政史进行'圆审'。
刑部、御史台和大理寺。三者合称为三法司。刑部相当于公安机关,御史台相当于监察机关,大理寺相当于司法机关(最高法院)。重要案件会责成三法司共同审理,称三堂会审。
《三堂会审》节选自越剧 传统剧《玉堂春》 。越剧《玉堂春》是戚派代表剧之一,《三堂会审》亦是戚派花旦选段中的名家名段。
《玉堂春》是中国戏曲中流传最广的剧目之一。由红枫、孙旭、傅骏、金风、李卓云等集体编导,刘如曾编曲,合作越剧团出演。开始演出时受当时思潮影响,认为王金龙是做了官的统治阶级,苏三是苦难妓女,阶级不能调和,戏演到《三堂会审》结束,不让两人团圆。后来才到“监会团圆”结束。 讲述的是:南京官家子弟王金龙与名妓苏三誓偕白首,因金尽被偷,潦倒关王庙。苏三得悉,赴庙赠金资助,使王金龙得回南京。后王八鸨儿和山西富商沈延林以假信哄骗苏三:“王公子得中皇榜第一名”,私下将苏三卖给沈延林为妾。
沈延林妻皮氏“大娘”与赵监生私通,用药面毒死沈延林,反诬告苏三。洪洞县官受贿一千两,将苏三问成死罪,解至太原三堂会审,主审官恰为巡按王金龙,遂使冤案平反,王金龙、苏三团圆。 剧名:《玉堂春》(1952年版)
编导:红枫、孙旭、傅骏、金风、李卓云等
编曲:刘如曾
剧团:合作越剧团
主演:戚雅仙饰苏三
毕春芳饰王金龙
剧名:《玉堂春》(1980年版)
导演:李卓云、孔敏
剧编:傅骏
编曲:贺孝忠
剧团:静安越剧团
主演:戚雅仙饰苏三
毕春芳饰王金龙 《玉堂春·三堂会审》
演唱:戚雅仙
那一日梳妆来照镜,院中来了沈延林,
他于鸨儿巧计生,哄骗我苏三递假信。
说道公子新得中,得中皇榜第一名,
派人接我回南京,又谁知就此骗进了沈家门。
在沈家住了半月整,那皮氏大娘起毒心,
一碗药面送上门,下毒害死沈延林,
他吃一口来吭一声,七孔流血命归阴,
那皮氏说我害人命,拉拉扯扯到官厅。
头堂官司审的好,二堂官司就冤难审,
洪洞县受贿一千两 ,衙役分脏八百银,
上堂先打四十板,这无情的板子难容忍。 1919年4月7日,男班王永春、白玉梅戏班上演于上海第一戏院。
1952年12月由红枫、孙旭、傅骏、金风、李卓云等集体编导,刘如曾编曲,合作越剧团出演。戚雅仙饰苏三、毕春芳饰王金龙。《玉堂春》演出后,因故事情节群众熟悉,在“起解”、“会审”中有大段唱腔能发挥戚雅仙的艺术特色,故受到观众欢迎。
1959年再度复演,成为合作越剧团保留剧目之一。
1980年静安越剧团重建以后,复演《玉堂春》,仍由戚雅仙、毕春芳主演,剧本由傅骏整理,导演李卓云、孔敏,编曲贺孝忠。从剧本到唱腔都作了加工提高,几经修改,成为该团演出场次最多、观众最为欢迎的保留剧目。
20世纪50年代,“苏三起解”和“三堂会审”的唱段,由中国唱片社出版唱片。
20世纪80年代,又由中国唱片社出版全本《玉堂春》录音带。
碧桂园三堂会审是指建筑方案由投资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一起共同审核,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工期,以全面保证建筑楼盘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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