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说唱音乐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单口唱。由一个演员演唱,有自兼伴奏(如“陕北说书”、“浙江道情”等)和专人伴奏(如大鼓、单弦等)两种情况。歌唱者主要是故事的讲唱者,有时也模拟不同角色。
2)对口唱。由二人担任演唱,有歌唱者同兼伴奏的情况,如弹词、山东琴书;也有由专人伴奏的情况,如河南坠子。两个歌唱者在必要时可作适当的角色分工,同时又具有充当数个角色的灵活性。
3)帮唱。在单口唱或对口唱的基础上,伴奏人员参加帮腔。帮腔的作用有多种,有的唱些衬词、衬句以活跃气氛,有的则帮唱重要唱词,帮助刻画角色。
4)拆唱。由三五个演员各自分担一定的角色,可以化妆,也可不化。这种形式有些类似于小戏,较容易表现出戏剧性效果。例如“四川扬琴”、“广东粤曲”、“拆唱八角鼓”等。
5)群唱。由多人齐唱、轮唱。
6)走唱。表演者一二人到三五人不等,边舞边唱,很像歌舞,但它以唱故事为主要内容,舞的作用只是烘托气氛与活跃场面。如东北“二人转”、四川“盘子”、湖北“三棒鼓”等。
艺术形式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内形式,即内容的内部结构和联系;二是外形式,即由艺术形象所借以传达的物质手段所构成的外在形态。在任何艺术作品中,内形式与外形式是结合在一起的,只有通过一定的艺术形式,艺术作品的内容才能够得到表现。艺术形式具有意味性、民族性、时代性、变异性等特点。构成艺术形式的要素有:结构、体裁、艺术语言、表现手法等。
由于艺术形式分类的原则和角度不同,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种:以艺术形象存在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区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和时空艺术。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空间艺术:建筑、雕塑、绘画;时空艺术:戏剧、影视、舞蹈。
第二种:以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为依据,可将艺术分为听觉艺术、视觉艺术、和视听艺术。听觉艺术:音乐;视觉艺术:建筑、雕塑、绘画、书法,盆景,餐饮;视听艺术:戏剧、影视。
第三种:以艺术作品的内容特征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表现艺术和再现艺术。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书法;再现艺术:绘画、雕塑、戏剧、电影。
第四种: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作品分为动态艺术和静态艺术。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静态艺术: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
扩展资料
例如同样的内容在某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不同的艺术形式去表现,艺术形式在艺术发展中有继承性等等。衡量一部艺术作品的艺术成就,不仅要看内容,而且要看其形式是否完满地表现了内容。艺术形式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杰出的艺术家总是根据艺术内容发展变化的需要,批判地继承改造旧的艺术形式,创立与新的艺术内容相适应的新形式,从而创造出具有鲜明时代精神和富于形式美的优秀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