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小时候,最爱听长篇故事,九岁读四年级的时候,我唐家三少第一次开始独立阅读长篇小说,记得我读的第一套小说名字叫《甘十九妹》是萧逸的作品,那是一个悲剧,但是,往往悲剧却更能打动人的心。从此,我就爱上了小说。我喜欢散文,也酷爱诗歌,但我最钟情的,还是小说。因为,小说可以把我带离现实,将我引入令一个世界中。在那个世界里,甚至可以找到另一个无拘无束的自我。父亲曾经告诉过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英雄梦,或许这就是我创作小说的源泉吧。
或许是投注了我无限的感情,再加上创作比以前灵活成熟了许多,《狂神》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雷翔,这个人、魔、兽三族混血儿诞生了。我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在他的世界中完成了我许多梦想,一个狂字贯穿了全文的始终,狂神的心中没有妥协,我也没有。我将自己全部心血倾注于上。一百五十万字,这个数目让我惊讶,不到五个月的时间,我完成了它,我的心随它而颤动。我的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一般,我赋予了他灵魂与生命,同时,他也赋予了我快乐与伤感。
如果笔下的人物连自己也感动不了,无疑是失败的。我曾边写边笑,也曾经热泪盈眶。记得一天,我正在创作《善良的死神》时,突然发现我的狗在做什么,下意识的,我大喊道:阿呆——。母亲说我走火入魔了,但我知道自己不是,只是因为倾注了太多太多的感情,我的心才会随阿呆而行。
2005年7月,160余万字的《善良的死神》收笔。我写的很快,因为只有在思路清晰、思想完全投入的情况下,我才能让笔下的人物活过来。阿呆的故事结束了,但我却将再次开始,再次走入另外一个世界。虽然身体有些疲倦了,但我的心却异常愉悦,我已经决定了第四套书的名字——《惟我独仙》,我要离开魔幻了,去尝试新的自我,仙、佛、人、神、鬼在我笔下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不知道,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现在已经感觉到,这将是我最好的一套书。
唐家三少写于2005年深秋的某晚。
唐砖这部小说在所有的穿越类小说中都可以称得上上品,对唐朝有兴趣的,可以一读。
首先,他对人物的刻画上,主角的一点点融入封建社会,慢慢的改变社会;李世民的霸气;程咬金的质朴;以及对于同龄期的唐太宗的儿女们、诸位大臣的女儿们,描写的都非常生动,总之,这里面的人物,总有一款值得你喜欢。再者,不同以往的小说,一穿越就开始各种的牛气,开始要改这改那的。主角从穿越开始,从开始惧怕、到尝试改变、然后彻底融入这个封建社会,在小说里花了几十年。因为人一旦从一个文明的社会到一个落后的时候,思想、观念上总会有差池,而这个差池在,封建等级森严的时代,都会掉脑袋的。还有感情的,主角对结发夫妻、对那日暮、对铃铛等;李世民对长孙皇后;主角儿女的爱情;太子对太子妃,牛劲达夫妇、程咬金夫妇等等,描写的也都非常出色。所以这边书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