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十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东阳木雕、东阳竹编、东阳卢宅营造艺术、翻“九楼”、东阳酒、东阳瓦罐鸡、东阳索粉、东阳火腿、南马肉饼、上卢馄饨。
1、东阳木雕
东阳木雕选料严格,多用椴木、白桃木、香樟木、银杏木等材质。东阳木雕起源于商周,溯源自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清。
2、东阳竹编
东阳竹编在唐代早期已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南宋时期,东阳竹编达到较高的工艺水平,并与民俗节日联系到一起。
3、东阳卢宅营造艺术
东阳卢宅,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卢宅街与花厅路交叉口西北100米,纵深230余米,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68万平方米,共40多处园林、书院、寺观和26座牌坊,是一座由许多轴线组成的建筑群,也是包含了宗祠、书院、寺观、牌坊的江南古建筑群落,始建于明景泰七年。
4、翻“九楼”
“翻九楼”是一项古老的民间高空杂技,流传已有两千多年历史。这项民间技艺曾在江南一带广泛流传,尤其以萧山的所前镇、浦阳镇最盛。
5、东阳酒
东阳酒是地道的浙江东阳老字号,原料和曲种都与其它酒不同。它的声誉在唐宋年间如日中天,名震河海。东阳酒的酒质醇香,后劲势猛,被誉为酒类中的姣姣者。
6、东阳瓦罐鸡
鸡是采用东阳乡间家养本鸡,炖时只放老姜和沉缸老酒,加山泉水,经8个钟头炖制而成。
7、东阳索粉
东阳粉干,俗称索粉,它主要以大米作为原料,细若丝、白如雪,用一根稻草扎着。有烧煮不煳,食用方便的特点,适宜烧煮、炒粉、拌粉等制成多种风味小吃。
8、东阳火腿
东阳火腿形如竹叶、皮薄骨细、腿心饱满、精中夹肥、油而不腻,瘦肉细嫩、红似玫瑰,肥肉透明、亮若水晶,咸淡适口、香气浓郁,素以色、香、味、形“四绝”著称。
9、南马肉饼
南马肉饼,是一道以面粉、猪肉、黄酒、油等为原料的菜品,也是浙江东阳著名的传统小吃,最早出现于明朝。
10、上卢馄饨
选料十分讲究,肉选用猪前腿与头之间的五花肉。五花肉精多肥少,软硬适中。如果选用腿部的肉,无论是后腿还是前腿,均太硬,吃起来干硬,不适合。
南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板头曲、宛梆、大调曲子、三弦书、镇平玉雕、方城石猴
、盘古神话、西坪民歌、越调、皮影戏、罗卷戏。
中华民族能长久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为拥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在这漫漫历史长河中所孕育出的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
其中,最具代表性、民族性及传承性的文化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代表着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的精神高度,是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的重要表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阳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妈祖信俗是指妈祖信仰习俗,又称神女信俗、灵女信俗、神姑信俗、元君信俗、娘妈信俗态尘洞、娘娘信俗、天妃信俗、天后信俗、天上圣母信俗、湄洲妈祖信俗等等,这是由于历代民间、朝廷或宗教对妈祖的封号先后不同而嬗帆枯变。
2009年9月30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妈祖信俗“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首个信俗类世界遗产,也是莆田市第一次世界级遗产,使湄洲获得了一张世界名片。
2、中国篆刻:是书法(主要是篆书)和镌刻(包括凿、铸)结合,来制作印章的艺术。是以石材为主要材料,以刻刀为工具,以汉字为表象的并由中国古代的印章制作技艺发展而来的一门独特的镌刻艺术。2009年,中国篆刻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3、太极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以中国传统儒、道哲学中的太极、阴阳辩证理念为核心思想,集颐养性情、强身健体、技击对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结合易学的阴阳五行之变化,中医经络学,古代的导引术和吐纳术形成的一种内外兼修、柔和、缓慢、轻灵、刚柔相济的中国传统拳术。
4、藏戏的藏语名叫“阿吉拉姆”,意思是“仙女姐妹”。据传藏戏最早由七姐妹演出,剧目内容又多是佛经中的神话故事,故而得名。2006年5月20日,藏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5、西安鼓乐,流传于西安(古长安)及周边地区的传统音乐,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006年5月20日,西安鼓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兄裤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编号Ⅱ-61。
宁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宁海平调耍牙、宁海十里红妆、宁波泥金彩漆、宁海前童元宵行会。
旅客三秋至,层城四望开。楚山横地出,汉水接天回。冠盖非新里,章华即旧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
“非遗”,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是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文化品质在不断消解,功利性目的越来越突出,甚至“非遗”的留存、申报乃至保护,都有着强烈的利益驱动,不仅是个人的需要,还有当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遗工作变成了本地的广告、旅游的宣传、增值的途径。更有甚者,“非遗”的申报就是一个异化的过程、商品化的过程、去神圣化的过程、从文化常态中剥离的过程。没有经济利益的冲动,有多少人会从文化本位上关注“非遗”?
“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渊源
“非遗”是先辈通过日常生活的运用而留存到现代的文化财富。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生成又不断发展流变,虽然随着族群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但对遗产的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是始终不变的。现代的“非遗”,如何保留遗迹的自然状态和真实性而减少人造的成分、如何继续保持日常性而减少节庆性、如何增强实用性而减少表演性、如何体现民间性而减少官方性,这才是还原前人的遗产对后人的作用,失却了这种作用,遗产就成了包袱。特别是现代看到的“非遗”,大部分是农耕时代形成并在相对封闭落后的地方保存下来,能否在现代化的大潮中继续发挥作用、如何避免被现代性同化而发挥作用,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孝子贤孙必须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