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三代,据《史记》、《禹贡》载,福山为莱夷之地。
春秋时期,据《左传》载:公元前567年,齐灭莱后,牟国(今莱芜市)徙今烟台福山三十里堡村南,筑城建国为牟子国地。
战国时期(前475—前221),据《史记·田氏世家》载,齐国田和夺吕姜王位,迁康王“于海上,食一城”,为齐国东莱地。
秦朝(前221—前206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置腄县,属齐郡。
西汉(前206—公元25年),汉沿秦制,境为二县地:东、南为腄县,西北为牟平县,属青州东莱郡。
东汉(25年—220年),按《齐乘》释:“腄城”曰“秦、汉负海县,后并入牟平”(即今古现)。属青州东莱郡。
三国时期(220—265年)魏沿东汉制,仍为牟平县地(即今古现)属青州长广郡。
西晋时期(265—317年),仍置牟平县地(即今古现)属东莱国。
东晋、十六国时期(317—420年),境内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辖地。后赵将牟平东部析出,置东牟郡和东牟县,县治自今古现迁至今牟平县城(宁海)。属东牟郡。
南北朝时期(420—589年),北魏时属光州东牟郡牟平县地,北齐又将县治迁至今蓬莱。旋又析牟平、观阳,置文登县,治所又移今文登城。属青州东莱郡。
隋朝(581—618年),据《隋书·地理志》载,改光州为莱州。置东莱郡。仍为文登、牟平两县地。
唐朝(618—907年),据《续山东考古录》载,析文登地置清阳县,属登州(今蓬莱)。贞观元年(627)省,麟德二年(665)又复牟平县地。神龙二年(706)并为登州地,置两水镇,属河南道登州。
五代时期(907—960年),先后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王朝,与唐朝同。
北宋朝(960—1127年),宋沿唐制。置登州、莱州,属京东路。分为蓬莱、牟平、莱阳三县地。
金朝(1115—1234年),天会九年(1131),属齐地,析蓬莱、牟平、置福山县,治所两水镇,属登州。
元朝(1206—1368年)沿金制,仍称福山县,属般阳路登州。
明朝(1368—1644年)沿元制,洪武六年(1373)属山东行省隶州。八年(1375)属山东省布政司登州府。
清朝(1616—1911年)沿明制,属山东省登蓬青胶道登州府。
民国时期(1913—1949)沿清制,属胶东道。1925年改属东海道,属烟台。1928年省道,直隶山东省。1947年更名为烟台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县名、县治沿清制。1949年,属胶东行政公署北海专署。1950年,属文登专署。1956年,属莱阳专署。1958年,属烟台专区,后并入烟台市。1962年,复县。
福鼎建县之先,其地归属闽中郡。
汉初属闽越国,国灭后属汉冶县。
后汉为侯官所辖。
三国时属吴建安郡,晋属温麻县。
唐武德六年(623年)起属新置之长溪县。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长溪县升为福宁州,福鼎为福宁州地。明洪武二年(1369年),因福宁州改称福宁县,县地仍属之。
成化九年(1473年)县复改称福宁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福宁州为福宁府,分设霞浦县,为霞浦辖地。
乾隆四年(1739年),由霞浦县划出劝儒乡的望海、育仁、遥香、廉江四里置福鼎县,仍属福宁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直属东路观察使。
民国3年,改东路观察使置闽海道。
民国14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县直属于省。
民国23年7月,在福安成立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民国24年10月,第二行政督察区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34年9月,将第一行政督察区改为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36年4月,又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福鼎均为所属之县。 民国22年开始,县境内陆续建立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维埃政府。部分地区先后归属霞鼎、霞鼎泰县苏维埃政府及福鼎、鼎平、桐霞等县人民革命委员会管辖。 民国38年(1949年)6月11日,福鼎解放。初时,隶浙江省温州地区;10月7日划归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区管辖。1950年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改称福安专区行政公署,亦辖福鼎。1970年7月福安专区行政公署迁址宁德,改名宁德地区行政公署,福鼎隶属不变。
1817年,凤池书院建立。总督汪志伊、盐法道孙尔准选择城内凤池里的三牧坊兴建书院,初名“圣功书院”。
1817年,1821年8月14日,将“圣功书院”改名“凤池书院”。
1870年,正谊书院建立。
1902年,位于福州三牧坊两侧的“凤池”、“正谊”两书院合并改建,更名为“全闽大学堂”,成为福建省最早一所公立学校。
1904年,全闽大学堂改名“福建高等学堂”。
1912年1月,校名改称“福建高等学校”。直属福建省巡按公署(福建省政府)管辖。
1915年1月,福建高等学校改称“福建省立第一中学”。
1927年1月,该校高中班级并入省立第一高级中学及省立理工中学,同月华侨中学、女子师范学校的初中班并入学校。校名改为“省立第一初级中学”。
1929年1月,更名为“省立福州初级中学”。
1929年8月,复办高中班,定名“福建省立福州中学”。
1939年8月,分设高中、初中两校,高中部为“省立福州高级中学”,校址仍在文庙;初中部为“省立福州初级中学”,新立校址于沙县洋溪,两校各自独立。
1946年1月,省立福州初级中学迁回福州三牧坊原址,增设初中班,复称“福建省立福州中学”。
1951年4月,改称“福建省福州中学”。
1951年8月1日,正式定名为“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
1953年7月,成为10所省重点中学之一。
1979年3月1日,重新确定该校为办好的16所省重点中学之一。
2003年,在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乌龙江大道建新校区,并于次年建成并开始招收高中新生。
2005年,老校区停止招收高中新生。
2007年9月,福州一中开始招收初中学生。
校名沿革一览表 校名 时间圣功书院1817年至1821年 凤池书院1821年8月14日至1901年 全闽大学堂1902年4月9日至1904年(一说1903年) 福建高等学堂1904年1月(一说1903年)至1912年 福建高等学校1912年1月至1915年 福建省立第一中学1915年1月至1927年 省立第一初级中学1927年1月至1929年 省立福州初级中学1929年1月至1929年8月 福建省立福州中学1929年8月至1939年8月 省立福州高级中学、省立福州初级中学1939年8月至1946年1月 福建省立福州中学1946年1月至1951年4月 福建省福州中学1951年4月至1951年8月 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1951年8月1日— 以上资料来源权威网站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实小前身为府立东城小学堂,创建于1906年。1915年升格为福建省立第一小学。后更名为福州实验小学。1980年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全省首批办好的16所重点小学之一。1996年5月,经省教育委员会验收,确认为福建省示范小学。
1、现代芭蕾不应去编排现成或既定舞步的组合,而应根据主题需要,去创作相应的新形式,以此为表现某个特定的时代,体现内容为形式服务的原则。
例如,在福金编排的舞剧《埃及之夜》的舞蹈处理中,他为了营造异国情调,采用了与古典芭蕾出入很大的埃及舞蹈动作和姿态见棱见角、双臂屈肘屈腕、手掌朝下的奇特造型。
为了表现发生在埃及的故事,他创作与以往规范动作姿态和传统埃及舞蹈素材相悖的动作,是变革中的一个颇有争议的突破。这一准则最大的贡献是将编导的思路从古典芭蕾动作的框架中发散出来,不受限制,发现广袤的动作语言空间。
2、哑剧手势只有在表示戏剧情节时才能出现在新兴芭蕾中,否则无意义。
福金并未否定哑剧手势, 只是限制了哑剧手势的出现范围,由此可以亦透视到之后美国交响芭蕾与前苏联交响芭蕾的区别。
交响芭蕾大师巴兰钦开拓一条无情节的芭蕾之路,而前苏联的交响芭蕾其实质是交响化的戏剧芭蕾,福金的思想可以说影响到了芭蕾发展趋势。而准则二到底是福金改革的不彻底性的体现还是扬弃主义的发扬就见仁见智了。
3、程式化动作只有在重现某种时代的风格时才能出现在新型舞剧,否则属堆砌。过去在古典芭蕾舞剧中充斥了大量的程式化语言,这是古典芭蕾在达到巅峰后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他并未否定程式化语言,也为后代编导提供了芭蕾语言的另一选择。这点在《仙女们》这一对浪漫主义风格的重现的舞剧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4、组舞、群舞应与独舞一道为表现作品服务,不应继续扮演装饰性的角色。
古典芭蕾中组舞群舞多是舞剧中的蕾丝花边,而在福金的舞剧中,成为表达作品的重要手段,如在《波洛伏齐人之舞》中,群舞表演激动人心,使人为之振奋。
5、提倡舞蹈与音乐、舞美建立起平等互利的关系,确保彼此享有充分创作自由。
在《火鸟》创作中,福金未把特殊的“芭蕾”条件强加于作曲家或美术家。舞蹈方面出现新的构图和动作,以舞蹈作为手段讲述这个童话故事;音乐富有革新精神,具有很高的造型性;美术设计别具一格,有所突破。
扩展资料
福金在20世纪初的芭蕾变革中起了领头羊的作用,不迷信古典芭蕾,而是用邓肯的造型去丰富和拓展它的语汇,大胆进行改造使之具有符合现代审美潮流的新的形式,并提出了建立现代芭蕾的五项编导原则,对现代芭蕾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古典芭蕾舞剧有其特定的结构与形式,经由艺术总监、编舞、舞者、灯光音响、服装、布景,专业的剧场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才能完整的呈现在观众面前。如果对芭蕾舞舞台上的型式能有基本的认识,观赏芭蕾演出时必能获得极大的乐趣与共鸣。
秦属桂林郡地。
汉属零陵郡始安县地。
三国为始安、永丰两县地,属零陵郡。
甘露元年(265)置始安郡,始安县属之,永福仍属始安、永丰县地。
南朝宋为始安县地,属湘州。
南朝齐为始安县地,属湘州始安郡。梁天监六年(507)置桂州,永福仍为始安县地,属桂州始安郡。
隋仍为始安县地,属杨州始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析始安永福乡置永福县;并分兴安县地置治定县和宣风县,永福、治定、宣风同属桂州。唐贞观十二年(638),宣风并人治定,至德二年(757)治定改名理定,仍属桂州。
五代十国,永福县先属楚,后属南汉桂州。
宋绍兴二年(1132),桂州改为静江府,永福、理定同属静江府。元代改静江府为静江路,永福、理定同属静江路。
明正统五年(1440)理定县并入永福县,属桂林府。隆庆五年(1571)置永宁州,永福县划属永宁州。
民国元年,永福县仍属桂林府。民国二年裁府设道,由道领县,永福县属漓江道。民国三年,漓江道易名桂林道,永福县属桂林道。民国十五年废除道制,桂林改名为行政督察区,永福县属桂林行政督察区。民国十九年,属广西省桂林民团区。民国二十三年,永福县属桂林行政监督区。民国二十九年,永福属广西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三年,属广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永福县解放,1952年8月,根据桂林行政专员公署的通知,将永福、百寿两县合并,沿用永福县名。属桂林专区,71年属桂林地区,1998年9月属桂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