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指质量检验,可以详细划分为内部质检与外部质检。
质量检验亦称“技术检验”。采用一定检验测试手段和检查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并把测定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作比较,从而对产品或一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判断的质量管理方法。
其目的在于,保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零件不转下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并收集和积累反映质量状况的数据资料,为测定和分析工序能力,监督工艺过程,改进质量提供信息。
检验类型:
1、进货检验
进货检验是指企业购进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和外协件入厂时的检验。为了确保外购物料的质量,入厂时的验收检验应配备专门的质检人员,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及检验数量进行严格认真的检验。凡是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时必须有合格证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否则不予验收。
2、工序检验
工序检验是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人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工序要素所进行的检验。
其作用是根据检测结果对产品做出判定,即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格标准的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对工序做出判定,即工序要素是否处于正常的稳定状态,从而决定该工序是否能继续进行生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植物种子属于农业产品范围,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