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撞人了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少年一定是经历了绝望才会选择自杀。贫穷,有时候甚至比死亡更可怕。
我曾经有幸在富士康工作过一段时间,众所周知,富士康前几年一直因为自杀事件被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媒体对外宣传的是:富士康员工由于压力过大,选择跳楼自杀。
其实新闻媒体歪曲了部分事实,在富士康内部培训的时候,负责培训的主管就说到:其实大部分选择自杀的富士康员工,并不是因为工作压力大,而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情,急需要用钱,他们也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选择的自杀。因为这样可以获得几十万元的赔偿,能够解家里的燃眉之急。
新闻里的少年撞了人,也一定是因为担心无力赔偿,才选择了这条路,大好的年华葬送在了这一次事故里。
只有穷过的人,才能理解少年为什么自杀,当你连生活负担都难以挑起的时候,一件小事也足以让人万劫不复。
我有一个远方的亲戚,因为家里没钱,高中读完就出去打工了,因为文化水平不够,给别人当过保安、做过服务员,在大城市折腾了两三年,一直也没有存下什么钱。
两年前他父亲生病住院,被告知出院至少得花好几万,第一次遇到父亲重病的他到处筹钱,想要治好父亲。可没想到的是,他父亲知道这个消息后当天晚上就走了。因为几万元的医药费,一个父亲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描述,也许在普通人看来,几万块钱并不算一个多么大的数字,但是对一个本身活着就需要勇气的人来说,几万块也许值得他为之拼命。
赔偿高不高,与数字无关,而是与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有关,可惜了一个大好的生命。希望在国家制度的完善下,少一些这样的事情发生。
如果有保险公司赔偿的话,你就可以少赔点,要不然都应该你赔偿,所以说有证无证都不要去开别人的车,出了问题你必须赔偿,不然从心里上也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