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0,MAJ=1.0,MIN=1.5表示品质允收水准,根据缺陷等级来定。在GB2828-2003抽样计划中:
“致命缺陷(Critical)”的定义是:有可能造成顾客生命财产安全之缺陷。英文简写:Cr。
“重要缺陷(Major)”的定义是:产品功能受影响或内部机能损坏,且不能达成其使用目的之缺陷。英文简写:Ma。
“轻微缺陷(Minor)”的定义是:产品外面受轻度损伤但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之缺陷。英文简写:Mi。
致命缺陷(CRI):AQL=0违反相关安规标准,对安全有影响者。
主要缺陷(MAJ):AQL=0.65属功能性缺陷,影响使用或装配。
次要缺陷(MIN):AQL=2.5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CRI是严重不合格,不能接受,MAJ是主要不合格,MIN是次要不合格。如果AQL是按缺陷数定的,就要都统计。如果是按不良品数定的,就只统计一个了。具体看AQL的值,大于10的,一般都是按缺陷数定的。零点几的,一般都是按不良品数定的。
比如maj1.5,min4.0,应该按不良品统计。同时有MAJ和MIN的按MAJ算,一件产品上同时有MIN的,按MIN算不良件数。
确定AQL原则
1、AQL值是一个满意的过程平均质量,预期供货方的批平均质量不会超过此值。
2、考虑产品的用途和由于产品失效所引起的后果。比如,同一种规格的电子元件,用于一般民用设备比用于军事设备时AQL值可以大一些;用于普通仪表比用于精密仪表时的AQL值可以大一些。
3、从使用方考虑,不能要求AQL值过小,否则,或者检验费和产品成本会增加,或产品批经常被拒收,以至供货方拒绝签合同。
4、使用方急需的产品,如果生产方的质量一时难以提高,为了得到产品,AQL值不得不选得适当大一些,待生产方质量改进后再调整AQL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