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09-1985.07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本科学习,获心理学学士学位;
1985.09-1987.07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心理学硕士学位;
1987.09-1990.07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心理学博士学位(1988.10-1989.10在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心理学系留学进修);
1990.08-1992.08北京大学心理学系讲师、学生工作组组长、系主任助理(1993.11-1994.02菲律宾阿托内欧大学讲学);
1992.09-1995.08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副教授、系副主任;
1994.07-1996.12北京大学团委书记(1995.08破格晋升教授);
1996.12-1997.07北京大学党委常委、校团委书记;
1997.07-1999.05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学生工作部部长(1997.09-1997.12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习,1998.05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
1999.02-2006.04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2004.02-2006.01挂职江西省吉安市委副书记),北京大学人格与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2003.11成立并兼);
2006.0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
北京大学-香港青年协会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席;
中共教育部党组2011年10月21日决定,任命王登峰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登峰造极 [dēng fēng zào jí]生词本基本释义登:上;峰:山顶;造:到达;极:最高点。比喻学问、技能等达到最高的境界或成就。出 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不知便可登峰造极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