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数学的教学顺序是这样的:数前概念(唱数、用数字卡排序)→认识数字\点数→点数说出总数(难点)→数量配对(可用物品与数字配对)→相邻数/中间数→数的比较(守恒、大小)→数的增加与减少→数的分解与组合→加减法(应用题)孩子只到会口头唱数的阶段,你要她一下子按物点数,然后还要说出总数,步子太快了。建议现在教手口一致地点数,用右手食指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点数,可以边数边移动物体,孩子有视觉的提示较容易协调一致。按物点数过了后,再教点数说出总数。在点到最后一个物体时,用手指绕着这个物体划个圈,同时对最后这个数词提高或拖长声音,以强调这个数就是物体的总数,然后问孩子“一共有几个XX?”“2个”(辅助孩子回答),多辅助几次,孩子就会明白总数的意义。
“自我认识能力测量量表”的盒子里面有一张说明书,去看看吧。
是物体所具有的一种物理属性,是物质的量的量度,它是一个正的标量。质量分为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质既有惯性质量又有引力质量。这里所说的“物质”是自然界中的宏观物体和电磁场、天体和星系、微观世界的基本粒子等的总称。
惯性质量是物体惯性的量度:对于m越大的物体,就越难改变其运动状态(速度)。在牛顿力学中,没有惯性质量等于零的物体存在。在狭义相对论中,惯性质量又细分为静质量、动质量、相对论质量(总质量)。相对论质量与静质量的差称为动质量。
概念的产生
很早以前,人们在研究物体的惯性运动时,曾探讨过打破惯性运动时外来原因与运动变化的关系。伊壁鸠鲁认为:快慢现象的产生,取决于是否发生碰撞。把原子在虚空中的运动方向和速度的改变与作用力联系起来,但这仅是一种定性的思辨性思想,已孕育着质量概念的产生。
伽利略在否定亚里士多德将速度与力相联系的错误观点后,首次提出了加速度的概念,从而把加速度与作用力直接联系起来。他指出作用力按物体运动速度的变化而成正比增加,伽利略已具有静质量的概念,即物体含有原子数量的多少。但伽利略时代仍不能区分质量与重量两个概念,常把二者混淆,尚未明确提出质量的概念。
最早提出质量概念的是弗兰西斯·培根,在1620年出版的《新工具》一书中,把质量定义为“物体所含物质之量”,并提出“作用力依赖于质量”,从而把质量与作用力联系起来。
6岁幼儿能认识物体重量和体积之间的关系。
幼儿重量感知的发展过程
1、3岁幼儿能感知和判断有明显差异的两个物体重量的不同;
3岁幼儿对重量差异大的物体易于辨别,而差异小的则有困难;
2、4岁幼儿基本上能用正确词汇表达物体轻重的感知;
3、5岁幼儿判别轻重差异的精确性有较大提高,能理解和运用“轻”“重”词汇;
4、6岁幼儿已经具备了认识物体重量和体积之间关系的能力;5—6幼儿能够认识到小的物体可以比大的物体重,而大小一样的物体,由于制造材料的不同,他们的重量也可以不同。
幼儿认识大小和长度能力的发展过程
2岁左右:对不同大小的物体做出反应;3—4岁:能区分物体的大小长短,也能用相应简单的词汇表达,这时他们感知物体大小的准确性已有所提高,
主要表现在:3岁幼儿一般能判别不太明显的一组物体中最大或最小的物体;3岁时能正确的辨别远处物体的大小和不同位置物体的大小。
初步的恒常性:3—4幼儿通常把大小作为表示各种量的通用词;4—5岁:感知大小、长度的能力进一步提高;5—6岁:能理解大小和长度的相对性,初步知道物体的大小、长短、宽窄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