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试商:首先要对两位数除以两位数的除法算式进行试商。如下面的算式,我们可以把除数21看成20。85里面有4个20。试着商4。
2、进行计算:除法算式从最高为算起。败做两位数除以两位数的除法要把商写在个位上。有余数的得出余数。
3、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若ab=c(b≠0),用积数c和因数b来求另一个因数a的运算就是除法,写作c÷b,读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数,b叫做除数,运算的结果a叫做商。
简介:
1、被除数扩大(缩让春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2、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3、除法的性质: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察滑衡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
例如:300÷25÷4=300÷(25×4)=300÷100=3。
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法则:
1、从被除数的高位起,先用除数试除被除数的前两位数,如果它比除数小,再试除前三位数。
2、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在那一位上面写商。
3、每求出一位商,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
2、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一般把除数用“四舍五入法”看作和它接近的整十数来试商;试商大了要调小,试商小了要调大。(四舍商大舍去1,五入商小加上1)
3、同头无除商八九(例:239÷26),除数折半商四五(例:330÷68)。
4、在有余数的除法算式中,被除数=商х除数+余数
5、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法则:
(1)先用除数试除被除数的前两位数,如果前两位数比除数小,再除前三位数。
(2)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把商写在哪一位上面。
(3)每求出一位商,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
6、三位数除以两位数,被除数的前两位数比除数小,商是一位数;被除数的前两位数比除数大,商是两位数。
7、商的变化规律(一),除数不变,被除数乘(或除以)一个非0的数,商就乘(或除以)同一个数。
8、商的变化规律(二),被除数不变,除数乘(或除以)一个非0的数,商反而除以(或乘)同一个数。
9、商的变化规律(三),被除数和除数都乘(或除以)一个非0的数,商不变。
【扩展资料】
在整数的除法中,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所以余数问题在小学数学中非常重要。
余数有如下一些重要性质(a,b,c均为自然数):
(1)余数和除数的差的绝对值要小于除数的绝对值(适用于实数域);
(2)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除数=(被除数-余数)÷商;
商=(被除数-余数)÷除数;
余数=被除数-除数×商。
(3)如果a,b除以c的余数相同,那么a与b的差能被c整除。例如,17与11除以3的余数都是2,所以17-11能被3整除。
(4)a与b的和除以c的余数(a、b两数除以c在没有余数的情况下除外),等于a,b分别除以c的余数之和(或这个和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注意:当余数之和大于除数时,所求余数等于余数之和再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9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4,所以(23+19)除以5的余数等于(3+4)除以5的余数。
(5)a与b的乘积除以c的余数,等于a,b分别除以c的余数之积(或这个积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注意:当余数之积大于除数时,所求余数等于余数之积再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9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4,所以(23×19)除以5的余数等于(3×4)除以5的余数。
性质(4)(5)都可以推广到多个自然数的情形。
两位数除以两位数,
整除的前提下,如:
除法法则:
法则一、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
法则二、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非0的数,都得0)。
扩展资料从被除数的高位起,先看除数有几位,再用除数试除被除数的前几位,如果它比除数小,再试除多一位数;
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在那一位上面写上商;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