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半部分是遗失了,不是没写完。
曹雪芹是把整部《红楼梦》写完了的,不过全书不是一百二十回,根据周汝昌先生的研究,《红楼梦》通部的结构,是以九回为一个单元,又以十二为总揽人物和情节的组合数,因此,全书应该是9×12=108回。
遗失原因分析:
(1)物理性损失
比如房屋漏雨造成的浸泡,长期翻阅造成的磨损,鼠灾,虫蛀等等;
(2)非恶性动机的人为损失
比如亲朋好友迫不及待地把刚写成的文稿借走阅读,或许是因为喜欢就留下未还,或许是欣赏不来就未加珍惜,或许是因为遇到困难想还也没有办法;
(3)有的借阅者借去后,阅读中觉得多有“碍语”,觉得自己保留那样的文稿会惹来麻烦,而且觉得曹雪芹再那样写下去不安全,所以看过就将其销毁了;(4)恶意干预,形同查抄。这当然是“有来头”的人士,“索书甚急”,你不给他文稿不行,拿走后,即使不再来追究,也实行“检扣”,满纸璀璨明珠,就此投入黑暗深井;
(5)有预谋地加以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