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任,相见不如不见。
分手了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再见面,各自安好吧,没有必要再打扰对方的生活。对我而言就是这样的,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但是我觉得分手不是可以随便说出来的,既然分手了那一定想清楚以后不会再考虑在一起了,那么既然不会再有交集,那也没必要再相见。
有的人会说分手了还可以继续做朋友,我就想问那是哪个不负责任的人说的话,谁分手了还能继续做朋友的,不做敌人能和平分手就很好了,分手了还能做朋友简直是异想天开,痴心妄想了。不管是你自己提的分手还是对方提出来的,再见面总有一方会不舒服的,因为被分手的那一方,很难放下,这么隔应的见面,会让自己不舒服的事谁都不会愿意再经历。
如果是和平分手,那么也不会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么不见面确实是最好的选择。见面会让彼此不舒服,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如果另外一方又正好有了新的对象,那更加尴尬了。我跟前任分手一年多时间,我没有想要跟他有任何交集,前段时间他突然找我,说想要跟我见面。我当时就觉得特别莫名其妙,因为早就各自过上自己的生活,完全没有必要再见面了。见面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不喜欢做没有意义的事,既浪费时间又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相见不如不见,毕竟曾经在一起过,还是希望对方可以有很好的生活的,不见面的话还是为了彼此更好,作为朋友之间的祝福不一定要见面才能送给对方的,即使不见面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