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充满象征意味的爱情诗,是抒情主人公唱给心上人的恋歌——一首求爱的诗,和一支失恋的歌。
诗的第一节是对心上人的称颂。“玫瑰”、“星星”、“夜莺”都是心上人的象征;而“芳香”、“光芒”、“啼声”等优美的事物,在这里也都是用来比喻心上人的好处。第二节中“稚嫩的花香”是暗示那女子对“我”爱得不够深挚;“我”为此颇不快意——“不爽”。“神圣蓝色的闪烁”是形象地暗示女子那光艳逼人的芳姿,和在“我”面前所表现出来的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情。“你”生活得如此快乐——“夜莺嘹亮的歌声”,而对“我”却如此高傲而冷漠,令“我”在人前没有脸面——“前额无光”,这样的不幸,怎能不使“我,,(‘哭泣忧伤”呢!诗的第三节,是对抒情主人公上述思想和情感所作出的解释。在最后一节里,诗人才和盘托出了写这首诗的最终目的:希望“你”能够爱“我”。像玫瑰放出“馨香”那样,用爱情的烈焰焚烧着“我”如星星闪烁着晶莹的光芒一般,用“你”的爱情,引发“我”的诗的灵感。如同唱着美妙歌曲的夜莺一般,能够因为对“我”的爱情,而得到快乐。通过对“玫瑰”、“夜莺”、“星星”的描绘,巧妙地赞颂了心上人儿的美丽,并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那姑娘的甚深的喜爱和渴望得到爱情的诚挚热烈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