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 15:14
下官对上官自称卑职或下官,这是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惯例。
卑职,释义是1、低微的职位。2、旧时下级官吏对上级的自称。“卑职”一词在陈朝出现。《陈书·沈炯传论》:“沈炯 仕於 梁 室,年在知命,冀郎署之薄宦,止邑宰之卑职。”
“下官”一词出现在汉代。汉代郡国自辟属吏,属吏于长官及国主自称臣,至南朝宋孝建中,始禁属官自称臣,改称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