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起源于美国。1906年5月9日,美国费城的安娜·贾薇丝的母亲不幸去世,她悲痛万分。在次年母亲逝世周年忌日,Amanm、Jarvis(1864-1948)发起追思母亲的活动,她终身未婚,一直陪伴在她母亲身边。
母亲去世两年后(1907年),Amanm 和她的朋友开始写信给有影响的部长、商人、议员来寻求支持,以便让母亲节成为一个法定的节日。Amanm 认为子女经常忽视了对母亲的感情,她希望母亲节能够让人多想一想母亲为家庭所付出的一切,并鼓励他人也以类似方式来表达对各自慈母的感激之情。
此后,她到处游说并向社会各界呼吁,号召设立母亲节。她的呼吁获得热烈响应。1913年5月10 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决议案,由威尔逊总统签署公告,决定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为母亲节。
这一举措引起世界各国纷纷仿效,至1948年安娜谢世时,已有 43个国家设立了母亲节。母亲节在我国最早是港澳台地区有此节日。改革开放后,母亲节也为内地所接受。
广东省于1988年开始,杭州等城市于1989年开始,都由各级妇联组织母亲节的庆祝活动,并把评选"好母亲"作为节日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