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传道,男,汉族,安徽省长丰县人,1959年5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等职务。2014年6月涉嫌受贿出庭受审。经查,胡传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违反规定接受礼金,不登记交公。12014年10月,胡传道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胡传道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解除其劳动法律关系。22014年11月6日,因犯受贿罪,被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上缴国库,余下赃款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