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打架
2024-03-01 10:58
8月3日,本公司一名已提交离职申请员工(签订合同,提前一月提出辞职,但没有上班,请了一个月假)回车间找车间主任开施工单,因为工价问题两人有争执,并有推打,后车间主任搞了个突然袭击,把对方狠狠的打倒在地,经报警和医院处理,车间主任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两百;受害人住院二十天,鉴定为轻微脑震荡,短暂性失忆,现有几个问题:1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为员工垫付了一万块钱的医药费,因给每位员工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以通过保险公司多少可以省下一点,但这笔钱是否应该由打人者偿还公司?按一万还/还是按保险赔偿金额还公司/还是还一万和投保赔偿金额的差额部分?2/在这起事件中,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民事方面?公司有义务来处理双方的如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的调解沟通吗?应该由哪方来处理?公司要赔偿什么吗?3按公司规定,打架者必须罚款,车间主任罚200,员工罚100,但现在员工不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拒绝承担这笔罚款,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1个回答
公司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因为公司是没有权利进行罚款的!他可以扣员工的奖金,因为这是奖罚制度!但是他不可以扣员工的工资!因为工资是固定的,并且没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