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条件运行这一结论只限用于降低运行参数和缩短内部检验周期这两种情况。
这是以前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详见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
现在的没有这个结论了。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
本规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同时废止。
2.7 检验结论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情况,结合锅炉使用单位对缺陷和问题处理或整改情况的书面回复,做出检验结论:
(1)符合要求,未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问题,或者对缺陷和问题进行整改,可以达到锅炉安全运行的条件;
(2)基本符合要求,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问题,需要采取降低参数运行、缩短检验周期或者对主要缺陷和问题加强监控等措施,可以达到锅炉安全运行的条件;
(3)不符合要求,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不能达到锅炉安全运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