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警犬是由军事用犬发展而来的。早在奴隶制时期,犬就被用于战争,欧洲一些国家用犬进行防卫、直接攻击敌人,还有用犬传递信息或追踪搜索敌人等,为其军事目的服务。到十九世纪,欧洲许多国家有了军事搜索犬。俄国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大批量训练搜索犬,用于搜捕敌人,阻拦越境者等。军事用犬为警察机关用犬提供了经验。从十九世纪末开始,欧洲一些国家的警察便开展了警务用犬的尝试和探索工作。1890年,比利时几燕都市警察署长焉蕃外司鲁,首次将犬追踪使用于刑事侦查活动,并取得成功。于是比利时开始了警犬应用研究,从而开辟了警犬事业的先河。我国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民国时期就开展了警犬技术工作,新中国成立后警犬技术工作获得了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