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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正本)》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题干中,小饭店老板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应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而非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故表述错误。
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正本)》的规定。关于“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本)》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