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整顿行政区域,全县划四个区。本地区划属一区,晔岔乡,大谷运乡、竦坑乡、竦口乡、大源乡等。
1938,撤晔岔乡改置溪头乡,驻地溪头。
1939年,溪头乡、竦口乡合并更名为大野乡,驻地溪头。大谷运乡更史仁里乡,竦坑乡更名寺坑乡。
1938年,歙县裁撤一区,本地区划属徽城镇管辖。大野乡移驻竦口,辖竦坑,大富,汪岔,晔岔,梓坑,蓝田,溪头,汪村诸保;仁里乡辖大谷运,平安,半溪,汪满田,松源,西坑,采石,跳岭诸保;寺坑乡辖坦头,大源,上源,茶源,木坑,里竦坑,外竦坑,桃岭诸保。
1941年,桂林,大野,仁里,寺坑,丰源乡划属岩寺区。
1942年8月,歙县增设许村区,桂林、大野乡合并为大桂乡;仁里、寺坑乡合并为凤凰乡,驻地地竦坑;丰源、许村乡合并为丰村乡,与黄山、 川二乡同隶许村区管辖。
1946年,恢复大野乡建置,驻地溪头。1949年10月,撤销乡政权,设溪头区,全县位五,驻地溪头。
1950年7月,歙县第七区,驻地溪头。包括黄村(老)乡全部,北及东北包括大谷运(老)乡全部及绩溪县大源、上源、茶源、洪坑、坦头地域。
1952年6月,黄村(老)乡黄村以外地域,附属许村区,其他地域不变。
1955年12月,西部扩大到上丰、霞丰、溪源、跳石、王进坑五个(老)乡及黄村(老)乡黄村以外五个村地域。
1956年4月,东及东北部坦头、大源(含上源、茶园、洪坑)两个乡,洪塘(含盈坑)、溪东、汪村、江村环四个选区地域划属绩溪县。
1956年11月,溪头区辖四个乡:溪头、大谷运、黄村、上丰,驻地溪头。
1958年10月,红旗人民公社(九月十八日筹建时,称汪满田人民公社)。驻地汪满田;西部上丰乡全部划出,成立上丰人民公社。
1959年1月—2月15日,设溪头人民公社,俗称大公社,驻地溪头。溪头区撤销。
1961年7月20日,设中共溪头区委员会(不设区公所),辖三个公社:溪头、大谷运、黄村。驻地溪头。
1963年7月10日,设溪头区公所,辖四个公社:溪头、大谷运、竦坑、黄村,驻地溪头乡。1983年3月,溪头区四个公社同时改乡建置,即溪头乡、大谷运乡、竦坑乡、黄村乡。区公所驻地溪头。
1992年3月初,撤溪头区。溪头乡、黄村乡合并建立溪头溪头镇,竦坑乡并入大谷运乡。
1993年9月,原黄村乡地域自溪头划出,恢复黄村乡建置,划入桂林镇。
2004年11月,大谷运乡十个村的地域全部并入溪头镇,建立新的溪头镇,驻地溪头,现溪头镇所辖16个行政村,即:平坦源、外竦坑、里竦坑、桃岭 、大谷运、双河口,木岭后、汪满田、桃坑、考坑、溪头、西坡、蓝田、梓坑、晔岔、洪村口。自然村87个,其中蓝田村至今已居142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