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和研究生的一项国家资助政策。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1.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①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②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③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萍乡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步骤如下: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
4、学校将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6、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7、萍乡学院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