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这个是有三个意思,第一,严肃,第二公正,第三,肃清。但是说实话,这三个意思不能够概括,李鸿章在写这个字的时候,那种感受,我想这个字有点儿像小学那个时候老师在批某些同学作业的时候感觉这个作业实在是不入眼,然后没有写等级只写了一个批阅的阅字。
有人说李鸿章写这个字,是因为推脱自己的责任,或者说不想让自己遗臭万年,所以就写了这么一个字,让大家以为这个名字不是自己签的。但事实上,提出这个说法的人有点儿想多了,李鸿章并没有逃避责任,相反,签署《辛丑条约》本身并不是他的责任。
我觉得历史上面对于这个字,因为李鸿章的这个签字。该多一个意思,我看过,没啥问题,就这么过吧,李鸿章这个时候是完全绝望了,他不需要否认签字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清政府向外面宣传的事情,为什么他不愿意说慈禧老佛爷亲自去签字了。慈禧巴不得就所有人都知道李鸿章去签字啦,不是我慈禧,我慈禧什么事情都没干,况且,虽然李鸿章只签了一个字,但是下面有他的印章,印章这就是一个防伪标签,只要有这个东西,说明这个字就是他自己签的,没有其他人可以替代。
李鸿章不是逃避,李鸿章是真的是替人受过,或者说成了一只替罪羊,况且这个时候李鸿章已经知道自己病重了。他咳嗽的时候都已经能咳出血来了,知道自己病入膏肓了没多少日子,将死之人还能奢求什么?做就做了,反正也死了以后两腿一蹬,什么事儿都不知道,他也不需要做这种小伎俩来辩解。
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签下的并非自己的本名,也不是所谓的“肃”字,而是自己设计的“花押”。这个问题之所以值得一答,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了“花押”的历史。
在不少影视剧中,过堂审讯后都有个犯人“画押”的情节。这里的“画押”,与李鸿章所签的“花押”,本质上是一回事,也就是相当于咱们如今所说的签字。李鸿章之所以这么签,并不是他的首创,也不是因为所谓的羞耻心,而是有着十分古老的传统。
简单来讲,就近年来出土的文献显示,早在汉代时便有“签名”和“画诺”的做法。在汉晋时期,一些上行文书经上级官员批准后,会在后面签上一个“诺”字。因旧时能读书写字者很少,所以官员们根据自己的书写习惯来画“诺”,也具备了辨识度,可作为凭证。这便是后来的“花押”。
在宋代黄伯思所撰的《东观余论》一书中,曾有这样一段记载:
唐令,君臣上奏,任用真、草,唯名不得草。后人遂以草名为花押。就此来看,“花押”的提法,至迟在宋代时,人们已经将在奏章、文书上的签名称作“花押”。花押中的“花”,所指的是“花体字”,也就是自定的一种草体字。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他人冒签。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一个图案岂不是更容易被仿写?实则不然。要知道,比起大家都能书写的文字而言,自己设计的“花体字”实际上更具有辨识度。古代读书人很少,而以毛笔书写的时代,一些复杂的文字并非谁都能够模仿。以李鸿章三个字为例,如果签署本名,反倒容易冒名顶替,而他签署的那个看起来像是“肃”字的花体字,则很描摹。
花押的传统,在晚清时同样保持,所以李鸿章在与列强签署条约时,也是用花押,而不是签署自己的本命。他所描摹的这个文字,或者说是图案,与签名印章有着一样的法律效力。
最后只得指出的是,尽管李鸿章不愿签署《辛丑条约》,更不想给自己留下个卖国贼的骂名,但人在官场身不由己,最终还是让慈禧逼着去做了最后一次“卖国贼”。只是,他用的花押,而不签本名,则是当时的传统。
清朝是中国最后的一个朝代,可惜这个朝代最后的结局有点破败。在国家最后的生死存亡的时候,臣子们还在向慈禧太后奉送生日礼物。以至于到最后自己国家没有钱财进行生产武器,最后的结果也是可想而知。整个国家的领导和人民也都是封建落后,思想迂腐,闭关锁国政策的实行更是对国家最后的一击。
经过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国一次又一次的满目疮痍。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也最终沦为洋人的朝廷。清朝可谓是最惨败的一个王朝,国家的领导人的生活也是过的特别凄惨卑微。为了保命躲避洋人,带着家产东躲西藏,最后国家没了,地位也没了。
李鸿章曾被清政府加封为肃毅伯。《辛丑条约》是八国联军跟清政府签的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其中一条规定,清政府向列强赔款4.5亿两白银,等于全国人民一人陪1两白银。在签订条约的时候,李鸿章不想背上骂名,就在签字的时候签了一个肃字,也就是代表了整个清政府,所以还是想着摆脱自己。
但是在签订条约回去的路上,李鸿章口吐鲜血。从那以后,李鸿章的身体健康也越来越不好,后来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很多时候,有些事情不是我们一个人所决定的,尤其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可以说,李鸿章就是一个替罪羊,代替清朝背负骂名。一个爱国人士即使非常爱这个国家,但是在那种情况下也是非常迫不得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