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训练主要进行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 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
队列、射击、投弹、爆破和战术训练。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制度已成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