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昼夜》王十月著

《不舍昼夜》王十月著

英雄的原声
4073
《不舍昼夜》是湖北籍作家王十月的长篇小说新著(花城出版社,2024年10月),作品一经面世,便以主要人物王端午的命运赢得了读者“心底的眼泪”。
王端午对高中时学习的其他东西都记不得了,只记得语文老师说天上的星星是人类的智慧,一颗星星是一本书,一本书是一个人。《不舍昼夜》就是这样一颗星星,但这颗星星又与其他不同,它是一片星云,无数闪耀光芒的尘埃围在主星周围,主星的亮度或许并不高,但落在人们眼里却格外闪耀——离得近了,再渺小都会变得庞大,再暗淡都会显得明亮。王端午就是这颗主星,一颗你可以平视的星辰,一个近在身边的凡人。
这是一部极具艺术感染力的作品。不仅仅是王端午离开农村,离开县城,去深圳寻找形而下的解脱,也不仅仅是王端午开书店,娶女作家为妻,四处流浪,客死他乡,追寻形而上的解脱,而是作为一个被良心和道德折磨得体无完肤的人物,带给人的心灵的震撼。其震撼不在于高且远大,如同站在山顶俯瞰平原,而在于让人踮踮脚就够得到,够得到的善,够得到的恶,够得到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够得到的心高命薄。无论对于远去的年代还是正在经历的时代,王端午看上去几乎都不是夸饰的独特的,又或者说,独特得没有那么具体。可正因为不够具体,王端午才显得格外真实:他不是一个人,是一类loser(输者)的集合体。
kindly loser not loser(善意的失败者不是失败者)。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香港的流行语,短时间内传遍神州大地,抚慰了不知多少被困于平庸无能又心有不甘的青年。随着现代生活的发展,人们对于抚慰的欲望变得愈发强烈,需求变得愈发庞大。疼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长期疼痛带来的精神折磨,这不是简单的难受,是一种病。病需要药,《不舍昼夜》就是这样一味既安抚人心也安抚时代的药。不同于西医,中医对于中药的使用更偏向于周旋,《不舍昼夜》的安抚不是直达痛处,而是周旋在疼痛周遭,一寸一寸,一分一分,软化根基,消融苦难。
《不舍昼夜》从主角的孩童时期展开叙述,这是长篇小说惯常的叙事路径,如《呼兰河传》《追风筝的人》《童年》,但这部作品有一个十分独特的叙事切入——王端午脑袋里住着年少时因自己而死的弟弟王中秋。在表现形式上,有些接近黑塞的《荒原狼》,但比《荒原狼》更质朴自然,加上前后两次野百合的描写,一次坟墓前,一次回乡中,让这一人物设定,或者说这一“异禀”,更符合国人的品性与口味。作者的高明在于,从头至尾,对于涉及王中秋的部分都煞有其事地叙写,煞有其事地介绍,王中秋在王端午每一个重要的人生选择时刻都会出现——恰恰是这份煞有其事,加剧了读者对“脑中住着王中秋”这一设定的疑思:是精神分裂?抑或在回忆中为自己寻找后悔药?但王端午毕竟从来没有真的听从过王中秋的话,在一次又一次不可复制的真诚的选择中,王端午成了王端午,而王端午从来又不是一个王端午,一个人的落寞与觉醒变成了一代人的落寞与觉醒。
这里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心理表现,一代人的觉醒往往先于落寞,或曰一代人的落寞往往来自觉醒。这大概源于他们骨子里的浪漫和不甘——觉醒派生了落寞并增添了落寞的嚼劲。王端午的觉醒,是一系列生活事件在他身上发生的综合反应。最深刻的事件是四姐王幺姑的死。四姐是全书中让人心疼的人物,原因无他,在于她是青春的一个精神符号。她在那时的贫穷闭塞的乡村是少有的读书女子,读过《卡门》,思想开放,性情侠义,和男同学男青年交往,去地下放映厅看电影,穿喇叭裤和带高跟的小皮鞋,却终因青春放浪,被判枪决。她的命运读来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又无比惋惜而忧伤,不由想起她针对落后处境所说的那句“走,走得越远越好”。无疑,王端午听从了四姐的话。
中考失利,王端午没有去读中专,也没有选择复读,在老家务农一段时间后,去到当时认知中最远的地方——县城,做起了纺织厂的机修工学徒。学徒不好做,尤其因为农村出身与不善言辞,王端午遭受了特别的挫折。一个叫李飞的青年看不起笨手笨脚、沉默寡言又爱“装读书”的王端午,看不起便欺负;面对欺负,王端午予以反击,反击后又觉得索然无味,只好离开,无所谓懦弱。王端午离开纺织厂,迎来了他的第二次觉醒的机遇——工人文化宫读书会。读书会叙事是关乎心智的,不仅仅是勒庞《乌合之众》与哈耶克《通往努力之路》带来的启迪,也不仅仅是关于现实中的务实话题的争论,主要体现在王端午上台分享《存在与虚无》的读后见解。由一个文艺青年蜕变成一个青年学人,第一步是敢于站在讲台上,大大方方,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王端午做到了。这次觉醒,不单是外在的运气,更是主动的奋进。
运气的好与坏相辅相成,很多人一生庸碌也一生平安,王端午人生路上遭遇了许多无法想象的波折与苦难。在南下东莞的路上,王端午被小巴车转手倒卖五次,最后被扔在深圳的边缘——松岗镇。王端午学乖了,跟刚认识的刘祖之和李中标一起,不再理会拉客仔,徒步行走,住进五元一晚的酒店,由此开启新的打工生涯。在这一章,作者对经济大潮时的广东完成了一次客观化的速写,视角是王端午的亲身感受,有不吹不黑的生机,有不吹不黑的残酷,过来人读来不禁会心地发笑,笑自己曾经吃过同样的亏,上过同样的当,笑那些荒诞中的美好。不久,王端午遇到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宋小雨。宋小雨不染纤尘,是飘过巫山的一朵云彩,美好得那么不真实。这是对王端午在读书会上的第二次觉醒的进一步巩固。在无数次接送宋小雨上微机课的路上,王端午将知识、梦想与爱情融合在一起,观想未来的美好,观想他和宋小雨的美好。这些虽然算不上王端午的觉醒,但于他同样重要——这是一个文艺青年或学人在奋进路上忽然懂得务实的体现;而这一转变,到后来将成为王端午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往返的思想的垫脚石。
然而王端午的生活一直在突转,他落入了新的困境:工友盗窃工厂财物被抓,他的财物与证件被抢,与宋小雨失联。困境中的王端午遭逢了一个人性折点——在火车站偷盗李文艳的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和钱。这个折点对应的是蛮野背景的逻辑:饿肚子没饭吃时,偷比抢要好一些;况且李文艳在火车站睡着了,王端午不偷他的,也要叫别人偷;而后来的结局似乎也印证了这种可能性,李文艳不是死于偷盗或抢劫,而是死于脆弱。事情过后,王端午过不去,李文艳成了困扰他一生的梦魇。如果脱离文本看这件事,或许有些夸张和荒诞,可它恰恰是直面人性的高超一笔,成就了王端午的性格。王端午作为一个不讨喜的人物,就在于他不够善也不够恶;但不得不承认,这更像平常人的样子。民间曾经甚至流行一句话:我们所以不为恶,不是因为我们善,而是没有为恶的能力。与此同时,沉下心细想,真的有了为恶的能力,又有几人豁得出去为恶呢;通常情况是,既做不来英雄,也做不了枭雄。王端午也是。我们不喜欢王端午,有来自心底的深深不屑,而不屑中包括如王端午一般的自己。这种由王端午体现出来的“异禀”,正是作家的锐利发掘。
偷盗李文艳的证件入驻名匠广告公司之后,王端午有了第三次觉醒。这次觉醒使他扩充了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是他从文艺青年变成商人的关键一环。虽说后面巅峰时期辞工去开西西弗斯书店也算得上觉醒,但那时的他陷入落寞,虽殚精竭虑,也远没有在名匠时的潇洒和自信。这一时期的王端午,尽一切可能和努力摆脱笼罩他一生的不配得感。这是一段震撼人心的叙事,可能是让读者流泪最多的文字。那个时代,许多家庭都有这样的成员,他们与王端午经历相似——或寻求新生计或谋求新出路,去广东打工,自学奋进,磕磕碰碰,命运几经沉浮;想必也有王端午似的迷茫,大把大把的钱从天而降,却不知道花在哪里,买大哥大,买桑塔纳,住豪宅,花天酒地。然后呢,王端午开了西西弗斯书店。
多数人或许没有王端午的成功,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到了王端午的书店,读者除了流下泪水,会通过王端午透视一个时代的自豪和迷茫,感受一代人的生命热度,从而获得人生的憬悟。这是《不舍昼夜》最重要的叙事旨归与艺术魅力之所在。此外,作品中其他人物,如离婚后的冯素素、美好得“不真实”的宋小雨、策划直播的小黑、不肯喊王端午一声爸爸的王快乐,都极为生动,并且因了王端午而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广泛对应的典型意义。
王端午昼夜不舍地追逐时代和自己,人们昼夜不舍地追逐着王端午;生活永续前行,生活中的人心照不宣,忠于生命,不舍昼夜。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