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他乡
旷野在眼前,他乡似乎有些遥远,记忆也就更加模糊而朦胧了。是隔着万水千山还是地球与太空的距离不得而知,总之,是一个时间的距离感吧,而非真正公里行程。因我不知道我算哪里人,对家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把大自然的广袤旷野当作家乡了。
小的时候,我们那叫真正的在自然中玩耍,爬高上低,掏鸟窝撮田鸡,养个鸡养个鸭,看着孵化的小鸡,吃着自己养的鸡下的蛋,和猫一起抓老鼠,夏天抱着凉席到楼顶上看着星星听着小伙伴讲故事,直至入眠。
他乡已确实与现在相比,已完全是属于记忆的年代了,小时候自己做的滑轮板车,从坡上滑下来的童真趣味就是现在的豪华轿车也无法替代那种带有时代味道的感受,只能在记忆中慢慢的溟灭了。珍贵在可惜之中变的弥足珍贵,又在弥足珍贵之中变的可以忘却了的东西了。不再有回味无穷之感了,是彻底的熄火了,永不再燃。
是一个划时代的句号,别了,曾今的他乡,如今的旷野也似乎是遥不可及朦胧一片,又仿佛是一个都市里的公园,或是一个球场?
自然的呈现已远离了我们生活需要存在的环境,或是我们把自然改造成为现代化的生态环境,这种取代会是什么结果?我们记忆的他乡会不会再一次的消失?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
【内容简介】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老阚头的儿子阚宝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老阚头为了到城里照顾儿子,卖掉了农村的房子,带着妻子到省城开始了打工生活……故事通过描写...
在心的旷野里,不去怀疑,不去停歇,只顾自己的路,即便光着脚丫也能在季节里放肆地撒野。胥燕单曲《旷野》上新,洒脱的唱腔似乎把生活的悲切都甩开了。无论此刻的你在哪里...
播讲◎子淇哥哥作者◎黑鹤精彩片段:狼从地平线上而来口中叼着一只野兔他目不斜视,跑的轻松,不紧不慢他应该是在更早些的时候惊起了这只沉睡的野兔然后迅速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