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英语:Ulysses)

《尤利西斯》(英语:Ulysses)

哈姆雷特不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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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ysses did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before the term existed, and it’s also a sprawling novel dense with allusions, wordplay, obscure jokes, and intensely, opaquely personal ruminations by the characters.
《尤利西斯》在“意识流”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开始使用它了。同时,它也是一本相当错综复杂的小说,充满了隐喻、文字游戏、隐晦的玩笑、以及角色们欲说还休的个人沉思。这本小说曾经入选“全球最难读懂的10本书”之中,不过这并不是说它的语言过于高深,而是说它的结构十分复杂;迄今为止,它一直都是文学界的一个难解谜团,无数文学爱好者和学者都以解读它为乐。对于学英语而言,它的好处在于贴近日常,同时又有足够的深度和艺术造诣;这使得它非常适合雅思这门“贴近生活的学术型考试”



尤利西斯》(英语:Ulysses),是爱尔兰现代主义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于1922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小说以时间顺序,讲述了主人公,苦闷彷徨的都柏林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Leopold Bloom)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乔伊斯选择6月16日,是因为这一天是他和妻子诺拉·巴纳克尔(Nora Barnacle)首次约会的日子。


小说的题目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奥德修斯(Odysseus,拉丁名为尤利西斯),而《尤利西斯》的章节和内容也经常和荷马史诗奥德赛》平行对应。乔伊斯将布卢姆在都柏林街头的一日游荡比作奥德修斯的海外十年漂泊,同时刻画了他不忠诚的妻子摩莉以及斯蒂芬寻找精神上的父亲的心理。


本书被认为是现代主义文学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有人称之为“整场(现代主义文学)运动的示范与总结”。小说大量运用细节描写和意识流手法构建了一个交错凌乱的时空,语言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尤利西斯》也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作,每年的6月16日被全世界的乔伊斯书迷纪念为“布卢姆日”。


创作背景

乔伊斯使用了奥德修斯的罗马名“尤利西斯”据说是由于他从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儿童作品《尤利西斯的历险》(中译本名为《奥德赛的故事》)最先接触了奥德赛的故事。他曾评论认为奥德修斯是文学史上涵盖意义最广泛的人物形象,并试图以尤利西斯的历险为主题写一篇短篇小说发表在《都柏林人》中,并最终从1914年起开始创作长篇小说。


《尤利西斯》中的人物形象与乔伊斯的其他作品一样,大多有其生活原型。乔伊斯本人出生于一个经济状况良好的天主教家庭,但后来由于爱尔兰民权运动领袖帕内尔的倒台以及父亲酗酒等原因家道中落,乔伊斯也选择放弃天主教信仰。1902年乔伊斯离家前往巴黎学习医学,1903年母亲病危赶回都柏林,临终床前乔伊斯和弟弟斯坦尼洛斯·乔伊斯却出于对天主教的叛逆坚持不肯下跪。后来乔伊斯把这一经历写入《尤利西斯》第一章并加以渲染。1904年起乔伊斯再次离家,并结识了一个年轻的医科大学生、诗人奥列佛·圣约翰·戈加蒂。尽管并不是很信任他,乔伊斯依然被他的才华所吸引,后来戈加蒂成为《尤利西斯》中“壮鹿”马利根的原型。戈加蒂在都柏林湾租了一幢爱尔兰抵抗拿破仑进攻时建造的圆形石堡,想要用来作为根据地发起将爱尔兰文艺古希腊化的文化运动,乔伊斯在邀请下也住进石堡。但两人时常发生摩擦,其后戈加蒂的一个英国牛津朋友也搬进石堡,他爱好盖尔语,并给自己起了一个盖尔人的名字,他成为乔伊斯书中海因斯的原型。一天夜里他做恶梦梦见被黑豹追赶,半梦半醒之间竟然抓起手枪扣动扳机,险些击中乔伊斯。惊醒的乔伊斯决定立刻离开石堡不再回来,尽管当时是半夜,后来乔伊斯将这段经历也写入《尤利西斯》第一章中。后来乔伊斯在一家妓院喝醉,遇上了蛮不讲理的宪兵(第十五章中的宪兵卡尔和宪兵康普顿)发生争吵并动手,幸好被他父亲的朋友亨特先生遇见解救。乔伊斯于是产生灵感,想要为亨特先生写一篇在都柏林的历险,于是亨特先生成为布卢姆的原型。其他重要的原型包括:西蒙·迪达勒斯(斯蒂芬的父亲,以乔伊斯的父亲为原型),摩莉(以乔伊斯的妻子诺拉为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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