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审判秘录 全面真实再现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特别审判秘录 全面真实再现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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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依法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1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审判。
特别法庭先后33次开庭,对10名被告人进行了45人次法庭调查,对873件各种证据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审查,查明了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经过特别法庭全体审判员评议后,1981年1月25日,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判处其他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八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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