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装暴徒聂磊

西装暴徒聂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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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磊(1967年7月17日~2013年9月17日),男,山东青岛人。2010年3月,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损坏物品若干,并涉嫌贩卖毒品。
2010年6月被公安通缉;2010年9月被抓获归案。2011年12月,青岛黑社会头目聂磊在胶州法院受审;2012年3月,聂磊一审被判死刑。8月20日,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9月17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死刑。
2018年9月13日,青岛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提及了聂磊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的同案犯钟方。[1]
中文名
聂磊
别名
张泷,王鑫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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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网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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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
刘涌(1960年11月30日—2003年12月22日),男,汉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初中文化,曾是沈阳市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沈阳直属支部主委、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沈阳私营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沈阳市和平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拥有20多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刘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行贿罪。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提审,再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2003年12月22日11时35分,刘涌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终年43岁。
张宝林
张宝林是电视连续剧《征服》刘华强的原型,是石家庄某地黑社会老大,在石家庄引起黑势力恶斗并引发命案被依法逮捕枪决。
郑卫国
陕西长安县人,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2001年9月11日,郑卫国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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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涉及案件案情审理参考资料
人物经历
1967年7月17日,一个体重3500克的男孩在青岛妇幼保健院出生,健康、有劲,预示着这个孩子会有强壮的体魄。身为青岛市第24中学退休教师的聂毓祥,仍然记得他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的情景。他为长子起名:聂磊。因为教师母亲的关系,聂磊小学毕业后顺理成章到青岛一中就读。生活上未曾享受父母过多关爱,却在学校享受“教师子女”的严格照看;唯一疼爱他的爷爷,却无法在学业上对聂磊有所帮助。聂磊于是成为让大人头疼的“野孩子”。
聂磊
20世纪90年代以房地产业起家,后建立了以房地产为主业并涉足游戏、娱乐、投资等多元化领域,成为青岛“知名人士”。多年来犯下多起罪行,2012年6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聂磊黑社会案”,维持死刑原判。
抢劫1.3元的少年犯
初中毕业后,聂磊放弃了学业。时值80年代初,青岛市即墨路小商品市场刚建成不久,已小有名气,这个简陋的路边市场,常被和北京秀水街、上海城隍庙、武汉汉正街相提并论。聂磊常和一帮志同道合的“兄弟”在即墨路市场四处闲逛,游手好闲、道貌岸然,成了名符其实的街头小混混。一天,聂磊在街上闲逛,他看到三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孩子在争吵:两个四方区的孩子向一个市北区浮山后的孩子索要钱财,浮山后的孩子手里只有1.35元。聂磊凑上前说,“给他留5分钱坐车,其余的我们拿走”。不久,浮山后孩子的家属和亲戚联合起来向市区大队报了警,聂磊被带到了派出所,一进门就被铐上了手铐。那时正值全国“严打”,要求大大小小的一切案件需“从重从快”处理,不让请律师。1983年9月,该案宣判:因犯抢劫罪,聂磊被判刑6年,两个四方区的孩子分别被判7年和8年。宣判后,聂磊等被命令头顶大牌子,上街游行示众。聂毓祥夫妇不断提交申述材料,两年后,聂磊被改判拘役六个月。聂毓祥还记得,在王村少管所,拿到签过字的法院判决书,聂磊冲着在场的法官大声质问:“你们原来凭什么判我有罪?!”这一年,聂磊18岁。
1986年,“严打”第三战役刚开始,聂磊参加了市南区南村路附近的“幸福楼”的一场斗殴,双方最终都被劳教。聂磊被判处劳动教养三年。从劳教所出来后,聂磊成为一个待业青年。看到青岛港务局在招工,聂毓祥就去找在港务局工作的同学,同学们将聂磊引荐给面试主考人员。但是面试主考人员没有将聂磊直接招入,他们严格、仔细地审查了聂磊的资料,发现聂磊有“前科”,婉拒。
没有选择,聂磊开始在即墨路商场做服装、日用品和鞋的销售,聂磊负责销售,妹妹进货。每天晚上回来,聂毓祥帮助记账。1992年,聂磊等青岛商贩去温州进货,因争执发生斗殴,聂磊一伙人把对方一个人绑起来,掠走财物。他终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后因在监狱工作时手臂被烫伤,保外就医。很快,聂磊由于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出狱。
十年间,25岁的聂磊三次入狱,但与他相识的人对他的评价却出人意料:他一米八的个头,文弱书生,不太会打架,但是讲义气,朋友多,聪明冷静。这种性格使聂磊在狱中也结识了不少朋友,他们后来成为聂磊黑社会团伙的骨干。
从鞋贩到房产商
1995年前后,经朋友介绍,聂磊的妹妹聂卉和当时开饭店的姜元相识。据聂案起诉书,姜元在聂磊涉黑案中被列为二号人物。1997年,即墨路商场正式“退路进室”。据知情人透露,此前两年,聂磊主要精力已经不放在卖鞋和日用品上了。2000年前后,聂磊在易州路与他人合伙经营“即墨路鞋城”。此时,聂磊已积累了几十万元资金,他开始寻找其他赚钱的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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