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集傳》第四卷小雅《鹿鸣之什》《白華之什》

《詩經集傳》第四卷小雅《鹿鸣之什》《白華之什》

春耕园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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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二。雅者、正也。正樂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說、又各有正變之別。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饗之樂也。正大雅、會朝之樂、受釐陳戒之辭也。故或歡欣和說、以盡群下之情、或恭敬齊莊、以發先王之德。詞氣不同、音節亦異、多周公制作時所定也。及其變也、則事未必同、而各以其聲附之。其次序時世、則有不可考者矣。

鹿鳴之什二之一。雅頌無諸國別。故以十篇爲一卷、而謂之什。猶軍法以十人爲什也。南陔。此笙之詩也。有聲無詞。舊在魚麗之後。以儀禮考之、其篇次當在此。今正之。說見華黍。鹿鳴之什十篇。一篇無辭。凡四十六章。二百九十七句


白華之什二之二。毛公以南陔以下三篇無辭、故升魚麗以足鹿鳴什數、而附笙詩三篇於其後。因以南有嘉魚、爲次什之首。今悉依儀禮正之。

白華。笙詩也。說見上下篇。

華黍。亦笙詩也。郷飮酒禮鼓瑟而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然後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燕禮亦鼓瑟而歌鹿鳴·四牡·皇華。然後笙入立于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南陔以下、今無以考其名篇之義。然曰笙、曰樂、曰奏、而不言歌、則有聲而無詞明矣。所以知其篇第在此者、意古經篇題之下、必有譜焉。如投壺魯鼓、薛鼓之節而亡之耳。

魚麗六章三章章四句三章章二句。按儀禮郷飮酒及燕禮、前樂旣畢、皆閒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儀。閒、代也。言一歌一吹也。然則此六者、蓋一時之詩、而皆爲燕饗賓客上下通用之樂。毛公分魚麗以足前什。而說者不察、遂分魚麗以上、爲文武詩、嘉魚以下爲成王詩。其失甚矣。

由庚。此亦笙詩。說見魚麗。崇丘。說見魚麗。由儀。說見魚麗。

白華之什十篇五篇無辭。凡二十三章一百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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