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舜作品《尘缘三昧》

赵思舜作品《尘缘三昧》

秋声配音
309911

作者前言

写下这个标题,一时竟不知怎么开头。
还是先说缘起吧。2006年,我在网站工作,想着为网站的论坛活跃一下气氛,于是编了个故事,取名为《心觉》。故事还真吸引了不少人,一些网友催逼着不断更新,居然写了四五万字。后来,有人说还想看《心觉》的前传和后传,虚荣心加上厚脸皮,便又写了《心经》和《心缘》,美其名曰“尘缘三昧”。
和多数小说、电影或电视剧后续的命运一样,《心经》和《心缘》被网友们无情地打入冷宫。加之工作调动,离开了网站,网上写小说的热情随之锐减,仅具雏形的《心缘》也胎死腹中,罪莫大焉。
到底心有不甘。这几年,每当三五好友拿“尘缘三昧”开涮时,便要心痛我那还没出生就被扼杀的《心缘》,静夜里老是责问自己,为啥不写出来?为何在意别人看不看?这一问,便争得些自省空间,也增加了把这部小说写完的勇气,最近又从银舫兄、遐女以及张寒等几位朋友处得到鼓励,于是,再次涎着脸,一口气将《心缘》改出来——确切说,应是重写。因为除了人物框架,多数内容都是新加进去的。不过,这次没挂到网上,倒不是怕被砸砖扔臭鸡蛋,而是心淡下来了。
再说内容。顾名思义,“尘缘三昧”要刻画的是心路历程,展示生存、生活、生命的时间和空间。主人公宋天殇出生于偏壤小山村,那里的人,质朴近愚,憨直实诚,通过努力和命运眷顾,天殇考上大学并到江南工作。然而,年龄的增长、空间的转换以及价值取向的差异让他越来越困惑、迷茫并一度找不到自己的存在,好在无数次的情感磨砺和现实洗礼并没让他沉沦,他最终走出了生命怪圈,坦然地活了下来。
最后说点题外话,和创作心态相关。这些日子老缠绕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写小说?
很无耻地回顾了一下,我写小说的心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年以前,不知天高地厚,很把自己当回事,总想着一夜成名,一夜暴富。很在意技巧,什么悬念、呼应、明线、暗线跟排兵布阵似的,语言也花里胡哨,总之,在乎的是别人怎么看。第二阶段,2005年至2009年,退烧了,总算有点自知之明了,开始关注生活本身,于是逐渐淡化技巧和语言,在乎的是真实感。第三阶段,2010年以后,突然发现外在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写小说纯粹是遵从内心的萌动。前两天和金波聊他写的《我姐》时,也表达过这层意思。我这两年写的东西非常“自我”,“自我”到不但别人不明白想表达什么,甚至有时连“外我”都不知所云。譬如这两年一直在边写边改的《麻雀》,以及这篇推倒重写的《心缘》,它们让我既痛苦,又欣慰——因写不出而痛苦,因还想写而欣慰。
“小说很没劲。”这便是我最近重写《心缘》的真实感受。有时候,我觉得,这样的小说越是写得平淡无奇,越写得家长里短越琐碎越能深入内心、传达出关于“生命”本质的一些东西。但是,如果小说真的变得平淡无奇,没有那些悬念、情节支撑,谁又能耐着性子看下去?这很矛盾——小说必须得有人看,要有人看就得有情节、悬念,这是矛;小说如果情节太强烈,悬念太多,可看性太强,读者就可能只停留于故事本身,不去深究作品的核质,这是盾。换句话说,讨好了读者,往往讨好不了自己;讨好自己,往往讨好不了读者。高明的作家,也许既能讨好读者,又能讨好自己,但如果这样,作家也就变成了“匠”,带着“匠”气的作品,无论有多完美,有多少人喜欢——它,不过是一件花钱就能买到的商品而已。
列夫·托尔斯泰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为什么要出走?从研究者的角度,这可能是个解不开的谜。但我给出的答案很简单:他不想被出卖,他想活他自己。
但问题跟着来了:谁出卖了你,谁收买了你?哪一个才是自己,哪一个又不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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