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讲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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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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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有三种常见方式:试用期解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解除。而在实操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疑难疑问,例如: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弄清以上问题,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单方解除,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违法解除的风险。


本次课程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让HR找到更适合自己单位、更符合自己操作的一些方法和技巧。


【课程大纲】

一、试用期解除

1.试用期解除的构成要件

2.HR如何设定试用期录用条件

3.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4.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情形的,是否还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

1.违规事实的认定:

(1)用人单位对员工违规行为具有举证责任

(2)违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的界定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的制度依据:

(1)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程序与公示的解读

3.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解除

1. 如何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2.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界定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要与重大损失具有因果关系

四、常见热点问题分析

1.评定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应该以什么为依据?

2.试用期能以“严重违纪”解除合同吗?

3.员工在办公区域打架,公司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关系?

4.员工消极怠工,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三期女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是否可以辞退?

6.如何理解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用户评论
  • 我喜欢李芳

    精彩,透彻 讲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