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老师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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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洪波老师,山东济南人,祖籍山东安丘,自由学者,社会义务教育工作者,传统文化与圣贤教育推广终身义工,教育部中央电教馆传统文化导师,“普明传统文化教育中心”、“普明孔子学堂”、”普明书院”、”普明传统文化与教育智慧讲师团”创办人和负责人。

    主讲课程:《传统文化与家道》《传统文化与教育创新》《传统文化与家长智慧》《传统文化与经营之道》《传统文化与健康之道》《传统文化与为政之道》

 江洪波老师出生于1970年,1993年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并留校,1997年辞职下海经商,创办公司。2009年因对企业管理与发展问题的思索开始学习传统文化,年近40岁时常深感时代、人生与社会之问题,遂发积极勇猛之心,向学求道,追寻人生之价值与意义。

 2011年开始接触读经教育,深研后发现此为解决当今教育问题乃至社会问题的一根本之法,遂关闭经营多年的企业,以丹田之气推广儿童读经,推广人性的教育,惟愿中华大地恢复“忠厚传家,诗书济世”的文化盛世,尽一个中华男儿的本分!

 2011年7月,发起成立“中华传统文化齐鲁讲习团”,并推出“中华家庭教育公益论坛”活动,该论坛先后在万泰装饰公司、锦泽技工学校、山东中孚公司、山东盖世集团、济南市图书馆等单位举行,至今已举办17届。

 2011年9月创办成立“普明私塾传统文化及读经教育公益推广中心”。 举办普明传统文化及读经教育师资培训公益班,至今已结业共50期,结业学员遍布全国,成为洒向中华大地弘扬传统文化的星星之火。

 2012年10月,发起并出资举办“海峡两岸传统文化研讨会”,邀请台湾中华儒学会、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唐瑜凌教授一行来济南讲学,全国各地400余人参加公益学习。

 2013年,捐资赞助济南市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大型公益传统文化论坛,约7000人从论坛受益。

2014年……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普明私塾—读经教育”或pumingsishu️……

 江洪波老师发愿终生做一名“社会义务教育工作者”,老师所有的工作都是公益性的,不求任何回报,并决定将自己一生的资产全部用于弘扬传统文化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老师的行为感召和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名老师、家长不为任何利益,来到老师身边共同从事传统文化和读经教育的推广事业。更有更多的听过江老师讲座的人,受老师的感召,在自己各自的岗位上不怨天、不尤人,默默无闻地从事着传统文化和读经教育的宣导工作。

 经常有人赞叹江老师的德行,但是老师总是这样说:我所做的一切没有什么值得称颂的,因为我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而已,一个人不尽自己的本分就不配做一个人!

他常说的话是:

我不去做,谁去做呢?

现在不做,何时去做呢?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只要我一个人不曾黑暗,这个世界就会光明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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