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 法律的机会主义行为假设 全3讲 龚刚强

北京农学院 法律的机会主义行为假设 全3讲 龚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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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强,男,北京农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法学博士,兼职律师。北京厚坤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1993年至1997年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2001年至2004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2007年至201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曾在在中国宝安集团武汉宝安房地产公司任职,2004年7月起在北京农学院任教。主要研究领域及专长:企业法、金融法、房地产法、环境与资源法、产品质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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