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 管弦乐序曲集选和大提琴协奏曲选

巴赫 管弦乐序曲集选和大提琴协奏曲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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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  安纳.毕斯马,古斯塔夫·莱昂哈特,启蒙时代管弦乐团

毕斯马(Anner Bylsma),出生于1934年的荷兰大提琴家,他对巴洛克音乐投注了相当多的心力,1976年他成为第一位灌录巴洛克大提琴的演奏家,而且曾经灌录过维瓦第全部的大提琴作品。他所演奏的巴赫无伴奏评价相当高,虽然名气不大但是却是一位「巷内人」都知道的实力派大师,他两次灌录巴哈无伴奏大提琴曲加上他在巴洛克音乐上的努力,让大家以为他只在巴洛克音乐上钻研,其实巴洛克只是他擅长的类型之一。出身自音乐世家的毕斯马父亲是位长号手、作曲家、指挥家,他们家族中没有人学习过大提琴,1934年出生的他起初师承Carel Van Leeuwen Boomkamp,在老师身上学到对古乐以及古代大提琴的很多知识,1962-68年间,他在阿姆斯特丹大会堂管弦乐团担任大提琴首席,六零年代早期他与莱昂哈特、布鲁根等古乐名家,一起的组成的Quado Amsterdam,尝试用当代乐器诠释巴赫那个时期作曲家的作品,但是一开始合作毕斯马就觉得事情不对劲,因为不管他怎样轻柔的演奏大提琴,总是会将布鲁根的直笛声「盖掉」,后来他们发现答案是大提琴必须用「肠弦」。毕斯马的琴声充满了人性,他不以速度、炫技、华丽为诉求,展现的是宁静、内敛、沉思的味道,加上其大师风范精彩可期。

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 (Carl Philipp Emanuel Bach 1714~1788),德国作曲家,羽管键琴家。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次子,也是J.S.巴赫的儿子里最有名的。1714年3月8日生于魏玛,1788年12月14日卒于汉堡。4岁起学管风琴,稍长,奉父命学法律,仍坚持学习音乐,24岁时即名噪柏林。1740年长笛家腓特烈大帝即位后,第1次长笛独奏音乐会即请他伴奏,并留任宫廷乐师达28年之久。有大量创作,并著有《论键盘乐器演奏艺术的真谛》一书,为当时的权威著作,今日仍为研究18世纪键盘乐器演奏方法之重要依据。1768年其教父G.P.泰勒曼去世,继任乏人。大帝命其赴汉堡,一身兼5个教堂乐长,直至逝世。身后两地均争认他为本城人,柏林人称他柏林巴赫,汉堡人称他汉堡巴赫,声誉之隆,由此可见。他是近代奏鸣曲式创始人,创作了符腾堡与普鲁士奏鸣曲集。他的交响曲曾得到莫扎特与海顿的赞赏。莫扎特曾亲自指挥他的清唱剧《耶稣复活与升天》。他一生所处的时代,正处于变革之中,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巴罗克音乐末期与古典主义音乐初期的混合风格,而又有刻意模仿海顿、曲意迎合大帝所喜欢的华丽堂皇的风格。他的晚期作品大胆引进了大量半音阶模进乐句,开拓了浪漫派风格的先河。

他不满足于父亲作品中常用的复调写作方式,对纯对位表示蔑视。他的作品在18世纪中叶具有典型意义。其精华在于趣味高雅和精致洗练,对键盘乐器的表现性能尤其有深刻的理解。他具有惊人的即兴演奏技巧。作为演奏家,以技巧准确、音色优美和感情深刻而著称。作有大量声乐曲和器乐曲,包括清唱剧两部:《以色列人在荒野》;键盘协奏曲五十部和键盘奏鸣曲数集。所作奏鸣曲显示出对比调性的主题处理渐趋成熟,古典奏鸣曲式即由此发展而来。在伤感性行板乐章和偶尔采用的器乐宣叙调中可以看到歌剧的影响。论文《键盘乐器的正确演奏法》对于当时键盘乐器的演奏风格,特别是装饰音的处理,是有价值的指南。他的交响曲、协奏曲、键盘乐奏鸣曲等作品,对古典奏鸣曲曲式的发展、完善有重大影响,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先驱。

C. P. E. 巴赫在汉堡期间共创作了10套交响曲(也称管弦乐序曲),第一套6首,Wq.182,为弦乐队而作,分别是G大调、降B大调、C大调、A大调、B小调、E大调,作于1773年。第二套4首,Wq.183,为两支长笛、两支双簧管、一支大管、一把圆号、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一把大提琴和一把低音提琴而作,分别是D大调、降E大调、F大调、G大调,作于1775-1776年。这4首由12件乐器演奏的交响曲,是C. P. E. 巴赫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交响曲。当时,德国“反理性主义”运动极有影响,最具影响者为诗人克萝卜史托克,C. P. E. 巴赫被称为“音乐上的克罗卜史托克”。这4首交响曲,也是C. P. E. 巴赫自己最为得意的作品。他自己曾给当时的出版商布赖特科普夫自荐说:“它们是我在这方面最为成功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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