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自由主义》是美国政治理论家约翰·罗尔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93年。
此书共有8讲,由基本要素、主要观念和制度框架等3部分组成。在书中,作者继续并修正了他在《正义论》一书中所提出的公正观念,但对其哲学基础进行了根本的修正。此书主要论述了两个基本问题,即在自由平等的公民社会里公民们合作的公平条件,面对合理多元化的事实人们互相宽容的基础;提出了“交叠共识”的观点。
内容简介
全书由基本要素、主要观念和制度框架三部分组成,论述了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政治的正义观念;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完备的政治哲学体系的三个重要理论:交叉共识理论、权利优先和善的理念、公共理性的理念;政治自由主义的社会图式,即它只能在正义的或民主立宪的社会条件下才能给予解释。这三个层次是互动互补的,形成了以公平的正义为轴心,以作为自由平等公民的个人观念与由公民正义理念所主导的秩序良好的社会观念为两翼的基本理念系统,构成了最合适于现代民主立宪社会的政治正义观念。
创作背景
罗尔斯是当代自由主义重要的代言人之一,其《正义论》一书自20世纪70年代出版之后,即广受学界的瞩目;80年代有关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间的论争,罗尔斯的理论即成为论敌批判的焦点。因此罗尔斯而对诸多论敌的批判,在1993年将其80年代前后陆续发表的论文,重新编排整理,并添加一些新的论述,以《政治自由主义》为名出版。
作品评价
安顺学院政法学院教授邓肄:《政治自由主义》基于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社会合理多元主义的事实,提出这一社会的公共正义观念只能是一种正义的政治观念,而公平的正义,则只是其范例。
作者简介
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美国哲学家与政治理论家,1921年出生于巴尔的摩,1950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先后执教于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担任过美国政治与社会哲学家协会主席以及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地区主席,并荣获1999年度美国国家人文科学奖章。罗尔斯的哲学捍卫了洛克、卢梭和康德所开创的社会契约传统,复活了人们对于系统政治理论的兴趣,其核心信念是政治权利与基本公民自由的神圣性。他的主要著作还有《正义论》(1971)、《人民的法律》(1999)和《作为公平的正义》(200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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