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中的伦理思想,具有明显的齐文化伦理思想的特点。
齐文化的伦理思想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讲“仁”、"礼",但又不把它放在首要地位;另一方面是重功利。这些,在《管子》一书中体现得很明确。关于前者,是从齐文化与其他地方文化相比较而言的。
鲁文化把"仁"与"礼"放在首要地位,而三晋文化,特别是秦文化,是很不重视"仁"与"礼"的。
齐文化上述两个方面,在《孙子兵法》中也体现得十分清楚。孙武讲"仁",但是并不把"仁"放在首要地位。他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①杜牧注说:"先王之道,以仁为首;兵家者流,用智为先。"②杜牧是从军事学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的。孙武生活于有尚武精神传统的齐文化环境中,他在讲将领的五德时,把"智"(智慧)放在首要地位,而把"仁"的要求放在次要地位,是十分自然的。但是他并不是不要"仁",而是将"仁"用于对士卒的管理和教育方面。《孙子兵法·计篇》说,"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即体现了"仁"的思想。孙武的"仁",还有更高的原则,即要符合战胜敌人、维护国家利益的要求。因此,他在《孙子兵法·用间篇》说:"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即两国交兵,以决胜负,应该想方设法,不惜以爵禄和金钱,从敌方搞到情报,以了解敌情。如果不能这样,而爱惜爵位和金钱,就是不仁到极点了。这就给了"仁"以新的解释,更具有齐文化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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