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反驳】曾厚恩:怎样反驳定义——常见概念分歧的三个层次

032【反驳】曾厚恩:怎样反驳定义——常见概念分歧的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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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正文:


你好,我是曾厚恩。

 

在过去的课程里,我曾经教过你“如何设立定义”,今天我要进一步教你:如果自己的定义和别人有分歧,那该怎么办。

 

我们不妨先想象一下。两家公司谈合作,预先拟定的报酬方式,是“按照双方工作情况分配”。那甚么叫“工作情况”?这就可以讨论一下了。是过程中的工作量,还是最后工作带来的利润呢?生产方和采购方可能对此就有不同的意见了。谈判桌上会有这样的定义分歧,辩论场上同样少不了。

 

面对这些定义分歧,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应该证明自己的定义比对方更好。但有非常多的年轻朋友,证明自己定义更好的方式就是一直说,我的定义很权威、很全面、很好。你为什么不能用我的定义?但却没注意到,你可以这样说,对方也可以这样说啊,说的声音可能还比你更大。这怎么能让你站到优势呢?

 

我完全可以理解年轻朋友这样做的原因。毕竟,你对自己的定义,肯定准备得更加充分,而对方的定义,你可能不明底细,所以不敢冲上去近身肉搏,只敢给自己摇旗吶喊。

 

我们今天这堂课呢,就是想提供一个思路给大家,在常见的定义争执中,拉开彼此双方定义质量的差距,从而凸显出你的定义比对方好。而这个差距,一般发生在三个维度:定义“合不合理”、定义“合不合适”,以及定义“公不公平”。

 

学会这堂课,讨论的过程中,你就可以保持敏锐,知道双方的分歧是从何而来,体现在甚么层次,又该怎么解决。

 

那我们一个一个维度来看。

 


首先,定义“合理不合理”的战场,想要在这个战场取胜,如果是有关专业的学术定义,那你就要证明自己的定义比对方更权威

要显得更权威,就要展示背书的专家资料的权威出处。在引述学术名词的时候,也应该要加上外文,增加自己的专业感。与此同时,你也一定要点出对方定义是怎么不够专业的。

 

比如说,有一道题目“同化政策有利/不利于社会稳定”,这时候对手如果说:“同化政策就是要讲法律、要讲人权”,你就应该把外文、出处都亮出来,反驳说:

“对方辩友把概念混淆了!同化政策,assimilation policy,在社会学上的定义,是把一个民族,在文化上完全消灭;对方同学虽然说要有法律、讲人权,但法律、人权以外,仍然尊重文化的多元性,不积极同化,Bassam Tibi教授在《没有特征的欧洲》中就指出,这跟同化政策完全是两码子事! 

你听,这样说,借专业教授之口,结合专有名词的外文,挑明对方定义的瑕疵,也建立了自己比对方研究更加扎实的形象,听起来也就更有说服力了。

当然,如果没办法把对方击溃,说自己的定义比对方更合理,那至少可以退一步说:“这件事在学术上也有分歧,两边的定义都应该讨论”

那如果不是涉及专有名词的定义争议呢?这时候要怎么说自己的定义“更合理”呢?那你就要说自己的定义“更符合正常语境的使用”。


比如说,有一道题目,“人类需不需要超级英雄”,我就看过,学弟妹把超级英雄定义成:“能力上、道德上都毫无瑕疵,才叫超级英雄”,这就不符合一般人对超级英雄的认知。毕竟,照这个定义,钢铁侠、美国队长、蝙蝠侠就都不是超级英雄了

 


第二种定义的战场,是定义“合不合适”。这种状况,是攻击对方的定义比较没有讨论的意义”。

 

中文很奇妙,同一个字汇,单独来看可以有无数种“合理的解释”,这时候要怎么选?就要选有意义的定义。

比如说“会”这个词,就同时可以解释成:“拥有某项技能,is able to”,我会弹钢琴,我会打辩论,之类的;也可以解释成:“即将发生某件事”,is going to”,比如说,我端午节会去广州打老友赛这就是即将发生某件事。两种解释都说得通。

套用到辩题“人工智能会/不会毁灭人类”,如果用is able to的解释,就会是“人工智能客观上有没有掌握‘毁灭人类的技能’”,用is going to的解释方法,则会要讨论“人工智能在未来会不会导致人类的灭亡”。

两种定义,好像都通,但套用进“语境”,就会发现is able to通常是指“已经学会”的意思。比如会弹钢琴,不是指未来具备这样的技能,而是已经掌握了弹琴的技巧。

换句话说,如果要攻击is able to的定义,就可以攻击对方,照对方的定义,难道是要双方讨论“人工智能在当下、right now有没有能力毁灭人类”吗?肯定不是嘛!以现有的技术,人工智能明显还不能毁灭人类,辩论这个,意义不大。讨论未来,才更有指导意义嘛。


你还可以练习一些万用的迪贝特(debate)词组:“我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跟对方切磋,是想讨论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或者是“对方辩友把题目解得这么浅,实在是辜负百忙之中抽空来的前辈,还有大会的美意”,用来攻击对方的定义并不合适。


只是要注意,定义“有没有意义”,往往取决于双方的阐述,并没有一个绝对标准在那里一边可以说这定义太荒谬、没有讨论的价值,另一边也很容易就能回击是对方看得太浅,才觉得没意义。换句话说,如果能在“合不合理”的层次取胜,就不要先打“合不合适”的攻防。

当然,如果你是防守方,正面跟对方相抗,实在力所不能及,抗不过,怎么办?


有一个小技巧,跟裁判交代一下构思定义的心路历程,坦白自己的定义未必有“主流的意义”,但也有某种“特殊的价值”,输赢先放一旁,你是来聊聊心理话。这样一来,对于裁判来说,听到你真情流露,觉得你不是为了想赢才乱构思定义,他对你的牴触,就会降低很多


这方法未必每次都灵,也不能取代堂堂正正地跟对方进行比较,但至少,给了你一条有机会赢比赛的活路。毕竟,出奇招才能够出奇胜嘛

 

事实上,在“定义合不合适”,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执中,反驳的姿态,往往比反驳的内容还要重要。



最后一种定义战的类型,是定义“公不公平”。


很多人打定义战,会攻击对方定义不公平、对方这样定义那自己就没得打。但喊冤的姿态喊得不好,就很像主动认输,却还是想耍赖抱怨一样。

 

真的要为自己抱屈,那最好要指出,照对方的定义,你会“完全没有论证空间”。所谓没有论证空间,不是“你会变得很劣势”,而是照对方的定义,你的立场“根本不存在”。


比如说一道题:“辩论都是真的/假的”,假设一方说:“只要概念上存在,那就都是真的”,你就可以反驳:“照这逻辑,任何事物都在概念上存在,照对方的定义,就没有任何东西是‘假的’的了”。告诉裁判,在对方的定义下,辩题本身根本不能成立。

而且不要忘记,叫屈完了,你要反过来强调,自己的定义就很公允,不会发生对方的问题,裁判就会比较愿意接受你的定义了。

反过来说,如果是要防守,那你可以回应,双方其实都在做立场性的辩护,你想到一个强的定义,让他不好打那是天经地义,你也只是尽力而为而已。你只是尽自己的义务,想办法致对方于死地,裁判不嘉许论点的力量就算了,至少不应该因为“太强”而惩罚一个论点。况且,如果接受对方的定义,可能就变成你是弱势,所以他喊冤叫屈是没有意义的。说到这份上,裁判也不太会计较对方的定义太强势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同样的,记得注意反驳的姿态。态度还是要保守、低调,甚至无奈一点。这样才不会显得小人得志,甚至能反过来压制对方的哀兵战术。


这三招,就是争定义的三种方法。我希望你能在留言区,分享一个你遇过最奇葩的定义,以及你会怎么用这三招攻击他的定义,跟大家一起讨论。

 

最后,我为你总结今天的课程:

第一,要赢得定义“更合理”,就要举证更多的权威背书,或是说自己的论点更符合一般的语境,并明白指出对方的缺陷

第二,要赢得定义“更合适”,就要说自己的定义“更有意义”。只是要小心,不要通篇只打有没有意义,因为这很容易就让对方自圆其说了。

第三,要赢得定义“更公平”,不要只抱怨自己不好打,一方面要说自己是“逻辑上根本没法打”,另一方面要找出更公平的定义,取代对方的定义。

以上,就是今天的超级辩手,明天你也会是超级辩手。

我们下次见!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来为什么不是

    我想请问,在公不公平里的那个例子,如果我方的定义是“任何在概念上存在的东西,都能且只能在概念中,而不是真实存在,所以都是假的”,与对方针锋相对,这样的话虽然一直都是在争定义了,或者变成了“世界都是真的/假的”的辩论,但是这样可以打下去吗?

    海马回男孩 回复 @来为什么不是: 如果場上就只有定義之爭,那當然在定義上就必須跟對方糾纏,所以如果可以預見定義之爭很重要,那甚至要想好「用我的定義」的理由~ 不過,在實戰上,如果能進入對方的定義,說照他的定義,他也不能論證命題,那就會更好了~

  • 麦田旅行者__

    想到新生赛经常有辩手冲场下喊冤:“按照对方的定义,我方怎么打啊。”,然后就没了,当时总感觉哪里不对,听了学长的课很有帮助。

  • Fmr2k

    期待东吴大学老友赛

  • 李知操

    合不合理,合不合适,公不公平

  • 冬雪_7i

    民族文化是包袱 因为包袱就是一块布 把各种东西都包起来 才叫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