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全文:
你好,我是曾厚恩。
今天我想跟你聊一聊,如何说服人,去做一件「苦差事」。
一般来说,要说服别人去做一件事,你第一个该把握的重点,就是要去描述行动的「效果」,用辩论的术语去讲,这个事至少要「利大于弊」嘛,就算不能欢喜丰收,那至少不能白忙一场,甚至赔了夫人又折兵。
又或者,还有第二个可以把握的重点,就是去调整行动本身的「方案」,或者降低行动的成本,让这件事听起来不那么难以接受。
但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比较理想的状态。生活中,很多时候,之所以需要我们去「说服」别人,恐怕都是因为既不好说利大于弊,做起来也没那么容易。
就像在辩论场上,不管是「效果的大小」、还是「方案的成本」,都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正因为双方都是有备而来,最后很容易就杀到两败俱伤,你能证明有好处,我能证明有坏处,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时候,除了谈效果、讲方案,我们还有第三种方法可以说服对方去做这件事吗?
有,答案是「靠身份」!
光这么说你可能听不明白,我举个例子:
如果我告诉你,只要你现在敢冒着生命危险,去跟敌人死斗,那保证你不管躺着还是站着回来,肯定是荣誉加身、家人生活无虞,这听起来有好有坏吧,肯定也是有人愿意做、有人不愿意做。
但是,如果你的「身份」是一个军人,那很抱歉,上战场就是你的责任、你的义务,你必须要做。
简单来说,假设我能成功说服你,你具有某种特殊的「身份」,而这个「身份」又有特殊的义务,那么,即使是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你也必须去做。
那这个「身份」,还有那些伴随身份而生的义务又是从何而来呢?我今天要教你三种方法,去建构身份、去挖掘义务。
第一种身份,是从「影响力」而来。
因为你对某个人或事或物有影响力,你决定要不要做一件事,就不能只考虑对自身的利弊,必须考虑受你影响的人的利弊。
执中学长的网志,记录过一件真实故事,大意是这样的:有某位学长,开车的时候,和别的驾驶起了冲突。对方凶神恶煞,看起来就是混道上的。面对这种状况,你会怎么做呢?跟他讲道理,甚至威胁要叫警察?可能效果都很有限。
那,那位学长是怎么化解冲突的呢?学长跟那位驾驶大哥说:
您现在要对我如何,我都没意见,但我看到你的孩子正在看,想必,你怎么做,他就会怎么学吧?下次遇到冲突,他也像您一样这么冲动,路上有千百种人,你能确定,对方是像我这样的一般人吗?
听到这,那位驾驶大哥,想了一下,碎念几口就走了。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对这位驾驶来说,要打架、要叫警察,他可能都不怕。
可是,一但你提醒他,他的一言一行会影响到自己的小孩,他就会马上想到,自己的「父亲」这个身份。
一个混不吝的驾驶大哥可能不怕惹事,但当认识到自己另一个身份——也就是作为孩子榜样的父亲,你就有机会说服他做出完全不同的抉择。
同样的例子,二零一八华语世界杯决赛,题目是「青年人做加法/做减法更幸福」,詹青云学姊的结辩感动了非常多人,她使用的其中一种技巧,也是诉诸「身份」。
她告诉大家,对个人追求幸福而言,或许做加法、做减法都能够成功,但年轻人的决定,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一整代人。年轻人如果能做加法,去认识更多和自己不同的想法,那整个世代的价值判断,也会跟着改变。如果社会要实现自己多元而包容的诺言,那就必须仰赖青年人做加法,努力去扩张自己认知的边界。因为青年人这个「身份」肩负着改变社会的责任,我们就不能只看青年人自己的幸福,要看一代人的幸福。
简而言之,如果以一个人「本身的利弊」去考虑,可能会得出不合效益、不要做苦差事的结论。但这种苦差事,往往如果用更高的角度、用群体的角度来看,就会是利大于弊的事。所以,面对这种状况,你就可以用「身份」所具备的影响力,去说服别人,他不能只考虑他自己,还应该考虑到他会影响的群体。
当然,你也要注意,如果影响力不明确,因果关系遥远,那要对方负责,也就比较困难了。
学长姊们都会说:我的学长姊过去不计辛劳地带我长大,轮到我做学长姊,就换我回馈给学弟妹。
在辩论场上,最常见的做法,就是藉由这种说法,去建构政府的责任。当你提醒大家,正是因为人民有纳税的义务,人民不得反抗。这个时候,再去强调政府除了「管理者」之外,更有「服务者」的身份,才会顺理成章。这种说法,某种意义上,就是权力制衡、政府责任的根基,在相关的辩题,是一种你可以运用的说法。
再拿刚刚的例子,「青年人做加法/做减法更幸福」,如果要运用「回馈」的说法,可以这样说说看:为什么之前社会是处处呵护着你,用税收投资在你身上做教育?用一次又一次的机会,让你在犯错中可以学着成长?说起你是学生,社会更是有百般的优待?
就是因为,你还年轻。
现在你长大了、有能力了,作为一个受过社会诸般福祉的「青年人」,你当然就不能只顾着自己的幸福,而要思考,我能多为社会做点甚么,去追求社会的幸福。
但要注意的是,这种从「回馈」而生的责任,诉诸的是感恩之情,既然是感恩,就不太适合用说教的口吻,强调责任,而是要着重在对过去他人付出的描述,让人自然地生出回馈之情。
而且,你受到的好处跟你要付出的责任,彼此是互相连动的,收到的好处多,责任就大;但如果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那责任相对就小了。
第三种身份,则是从「优势」而来。如果某件事让你拥有更优越的定位,那你就该努力维护这件事,只有干了某种苦差事,你才不会堕落成更糟的人、或者失去更重要的东西。
在辩论场上,有一种场景,特别适合使用这个技巧。这个场景,就是关乎「人性」、「人权」的抉择。
有一道题目,基于反恐的目的,能不能刑求恐怖份子的家人。
你或许可以这样说:恐怖份子,之所以会是恐怖份子,不单单因为他有敌人、他动用武力,而是他不择手段、波及无辜。我们也有敌人、我们也会动用武力,但我们声讨恐怖份子的基础,就是我们保有底线,我们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真的要刑求恐怖份子,好,那至少我们就不能自称我们是反对恐怖主义,因为到这个地步,就只是两只疯狗的互相厮杀而已。
在二零一七的新国辩表演赛「火灾现场,你要救猫还是救画」。如果是要敲算盘,计算猫跟梵高的画本身的价值,那打【要救猫】的一方根本就没得打,打正方的选手也承认这一点,那他们是怎么突破的呢?他们是说,如果不救画,失去的就只是画;但不救猫,失去的就是人的恻隐之心。
他们花了大段大段的陈词,去描述猫咪会如何如何地勾起人的同情,用意是甚么?其实言下之意,就是在告诉观众,如果你失去这种对生命的怜悯跟慈悲,你就会变得铁石心肠、变得冷漠、变得不像一个「人」。
救猫是不是一件苦差事?它是一件苦差事。但为了不要失去人性的宝贵之处,我们应该要救猫。
而这种技巧,关键点是你能创造多少「落差」,你要不是把某种特质的珍贵之处描述的很清楚,要不就要大肆批判你害怕成为的对象。如果没有让人体会到「不做这件苦差事,后果很严重」那说服就不会有太大的效果了。
~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