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廖靖靖:闺事:唐代女性家庭生活与社会地位

10.4|廖靖靖:闺事:唐代女性家庭生活与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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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目的 

唐代社会重视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家庭生活,倡导双方同甘共苦、相敬如宾,女性受到重视。与其他朝代相较,唐代妇女的社会环境比较宽松,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空间和自由,在社会经济中也表现活跃。妇女在家庭与社会的“内外”之间游刃有余:作为妻子,她们管理财务、劳动、共同主持祭祀;进入公众场合,她们可以抛头露面地进行社交或经营市场贸易。这是时代开放、包容特质的具体表现之一。我们以此为线索重新审视唐代家庭的形态与结构,分析唐宋女性地位变化的社会根源。

惧内与放妻书 

唐代社会重视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家庭生活,倡导双方同甘共苦、相敬如宾,女性受到重视。妇女作为妻子在家中管理财务、劳动、共同主持祭祀,尽管仍处于男尊女卑的男权社会,但女性已经获得了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较高的家庭地位。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唐代是否有惧内之风。夫妻和离时的放妻书有哪些内容。惧内,俗称怕妇,也就是畏惧妻子。和离,则是指在夫妻不和的情况下,双方情愿、家长同意后离婚。


“大历以前,士大夫妻多妒悍者。”这是说士大夫们的妻子很多都嫉忌而凶暴。漫翻史料可以看到,中唐前后,关于中上层男子惧内的描述很多,不胜枚举,似乎成为风气。比如,因为宴饮晚归,害怕妻子责骂,不敢回家,《太平广记》记载:舒州军卒李廷璧,有一次遇到铃阁连宴,就是说主帅大摆宴席,持续了三晚,李廷璧因此没有回家。他的妻子派人给他送信,言简意赅“来必刃之”。四个字,触目惊心,刃就是刀刃,言下之意,你回来就是刀刃以对啊。当然也是让丈夫回去之意。李廷璧的表现是“泣告州牧,徙居佛寺”,哭泣着向长官汇报,然后搬去佛寺住,先躲一阵。读来滑稽,又非常生动,妻子的厉害,丈夫的怯懦,跃然眼前。

(《太平广记》)


如何通过惧内之风分析两性关系?我们要回到当时的婚姻制度和唐代较开放的社会背景来看。从妻子的角度,上层社会的家庭中妻子往往出身高门、有钱有势。这是唐代承袭魏晋以来门阀氏族之遗风,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从法律和礼教上规定“良贱不婚”“贵贱不婚”“士庶不婚”,士族、庶族及普通人之间不可以通婚,划分出较为严格的界限。士大夫阶层多希望能娶到高门女子。又由于唐代较开明、开放的社会背景,一些上流社会的女子自幼学习文墨,能够吟诗作赋、骑马射箭,踊跃地参加社交,几乎与男子无异。

(《虢国夫人游春图》)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子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独立性格。历史上也出现了一批有才干和气识的妇女,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武则天、太平公主、上官婉儿、宋氏五姐妹等。一般士大夫之家的妇女也有相似之处,她们为夫君的官职晋升出谋划策,在家庭教育中起到重要作用。以宰相房玄龄为例,当太宗要赏赐他宫女和美人时,他吓坏了,“屡辞不受”“不敢以归”,并非房玄龄懦弱,原因在于妻子对丈夫和家庭有很大的功劳和贡献,这是出于对妻子的尊重。

(上官婉儿)


为何这些极言妻子嫉忌凶悍的士大夫们不“出妻”?“出妻”就是指休妻,《唐律疏议》中记载“七出”和“三不去”。“七出”就是七种休妻的理由:“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这里就提到了妒忌。同时又要符合“三不去”,如果妻子有下列三个条件之一,丈夫就不能休妻,第一,在为舅姑服丧三年;第二,娶时贫贱,后来富贵,就是说糟糠之妻不可辜负;第三,现在无家可归。所以想要在唐代休妻并不容易。

(《唐律疏议》)


谈到这里,大家是否对唐代的离婚制度产生兴趣?作为婚姻的最后形式,离婚不仅反映着夫妻双方的情感、地位,还牵连着夫妻双方家族,体现出时代风气和朝廷的管理政策。按照唐律,离婚有三种基本类型:一,国家强制离婚;二,男子以“七出”名义休妻而离婚;三,和离。和离,通俗来看是指和谐地、和睦地离婚。法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其特点在于,在这种离婚方式下,夫妻双方都被视为行为主体,在形式上都处于平等地位,因为它要求夫妻双方态度一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离婚前提是“情不相得”,就是夫妻俩感情出现问题,这是和离的基本精神。这一点在唐代现实生活中是否践行?我们来看敦煌文书中保存的“放妻书”,即“夫妻相别书”。


张传玺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隋唐五代部分依据《敦煌资料》第一辑、《敦煌宝藏》、《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资料集》,收录九世纪敦煌放妻文书格式二件、十世纪敦煌放妻文书格式五件。这些文书以晚唐至五代居多,是我们研究唐代婚姻的重要材料。

(张传玺)


我们先看原文:


“今已不和,相()是前世怨家,贩()()生嫌,作为后代憎嫉。”说明两人感情已经不好了,因爱生恨,互相讨厌。那么希望是什么呢?“夫与妻物色,具名书之,”分别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解缘()舍结,更莫相谈。”希望妻子能找到更好的老公,二人情感特别好,最后“夫愿娘子千秋万福。时次某年某月日。”还要签署上时间。


从文书中可以看出,男子同意女子再嫁,并对其未来进行祝愿,和离制度就是一种缓和地解除家庭关系的形式。除了互相祝福外,放妻书中比较常见的话语是“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聚会二亲,已归一别”“请两家父母六亲眷属,故勒手书”。说明除当事夫妻二人外,还需要会集双方的亲属。从程序上看,双方亲属的参与必不可少,不仅需要征得他们的同意,而且还需要他们共同签署、画押。双方亲属在这里起到了主持和作为见证的作用。

(赵宗敏放妻书)


唐代和离制度是否真正标志着家庭关系中,男女地位的平等?学者们普遍认为,唐律明确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离婚,体现出对感情的重视,具有一定进步意义。但是既然是放妻书,主体、执笔者仍然是男性,其中很多实际上是丈夫放弃了妻子,加上经济等因素的考虑,女子往往是婚姻的弱者。


所以从士大夫惧内之风到离婚制度,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其一,唐代风气开放,女性地位确实得到了提高,但是文献记载多是中上层妇女的情况,与门阀制度有关联,并且不一定具有普遍性;其二,唐代的律法虽然仍是以男权社会主导为纲,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女性;其三,敦煌文书中保存着研究世俗生活的珍贵材料,我们可以从文本中审视唐代家庭的形态与结构。


板桥三娘子 广陵茶姥 

与其他朝代相较,唐代妇女生活的社会环境比较宽松,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空间和自由,在社会经济中也表现活跃。妇女在家庭与社会的“内外”之间游刃有余,进入公众场合,她们可以抛头露面地进行社交或经营市场贸易。这是时代开放、包容特质的具体表现之一。从社会群体研究的角度,唐代的女商人为唐代经济的强盛作出了贡献。她们中不仅有纵横商场的大商人,也有流动经营的小商贩。


为什么会有活跃的女性商人?宏观上看是唐朝经济贸易的繁荣带动了整个商人群体,女商人的形象在快速发展的商贾阶层中频繁出现。从闺房到市场,女性活动空间得到扩展,这其中与思想观念改变有深刻的联系。如南宋学者朱熹所言,“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换而言之,就是唐风开放,女性受到的束缚较小,社会道德舆论并没有使她们裹足不前,她们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也承担起了生活的艰辛,诗词有言“商贾女郎辈,不曾道生死”,她们承担着很多压力,但是不去为外人道。


女性商人具体从事怎么样的商业活动?我们从两个典型来分类,一是板桥三娘子型的女商人,一是广陵茶姥型的女商人。先说前者,“唐汴州西有板桥店,店娃三娘子者,不知何从来。寡居,年三十,无男女,亦无亲属,有舍数间,以鬻餐为业。然而家甚富,多有驴畜,往来公私车乘,有不逮者,辄贱其估以济之。人皆谓之有道,故远近行旅多归之。”这位三娘子,拥有多家旅店和餐饮,因为经营得当,生财有道,在出租驴畜时常常以低价接待,为大家排忧解难,所以远远近近的旅客都到这里食宿。板桥三娘代表着经营较大规模贸易活动的女商人。与之类似的有洛阳寡妇高五娘,她从事冶金业,其冶炼技术由丈夫处继承而来,因为财富迅速大量累积,遭到旁人嫉妒,惹上官司。再如俞大娘,经营造船及运输业,其船“南至江西、北至淮南”,每岁一往来,其利巨大。


(俞大娘商船)


另一类,广陵茶姥型的女商人,是指小本经营、流动贸易的小商贩。茶姥,就是卖茶的老妇人。她“每旦,将一器茶卖于市,市人争买”。每天早晨,这位老妇人都到市场上卖茶,因为价廉物美,人们都争相购买。相似的例子众多,唐雍州万年县阎村,有妇女谢氏,售卖自己酿造的酒;冀州封丘县,有老母姓李,年七十,无子孤老,唯有奴婢两人,靠卖酒为生;广州何二娘,与母亲同住,以织鞋子为业;长安城中张十五娘,制作衣服出售;此外,还有朝夕卖菜的老妇人、卖花姑娘、沿街叫卖西域化妆品的女子。她们的共同特点是,所经营的商业成本较低、商业规模较小,活动范围相对集中于城区、市镇的市场。


除以上两类,还有很多女性出现在服务行业中。“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落花踏尽何处游,笑入胡姬酒肆中”;“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垆是指放置酒坛的土台。这些美丽的异族美女为酒楼吸引了大批的风流文人前来消费。

(胡姬酒肆)


这种经营风格,在交通发达的乡村路口的小酒店也有出现,“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吴姬就是指江浙地带的青年女子。异族女子和江浙女子在酒店中充当侍女,为店家谋取商业利益。与之前的板桥三娘子和卖茶老妇人不同,我们并不能确定她们就是酒店的经营者,很可能只是被雇佣而为之,但她们也确实是唐代女性参与经济贸易活动中的美丽身影。

(唐代西市装订书籍的女子)


讲到这里,我们来共同归纳唐代女性经济活动的特点。首先,所选择的行业,包括餐饮业、旅馆业、客运行业、织造业,很多是单纯经营茶、酒、饼的买卖;第二,除了酒肆中年轻美貌的胡姬与吴姬,女商人们普遍比较年长,一部分参与贸易是继承丈夫,一部分是寡居后为生计奔波;第三,她们往往出身于中下层,并非门阀之家、名媛鼎族,所以相关史料来源较少,也很零散。这些特点实际来源于唐代的社会环境,开放而包容的社会氛围是女性能够走出闺房的前提,商业经营活动的发展给予女性施展技能的空间,也赋予了女性新的角色。


第四讲复习课 

你好!廖靖靖老师的第四讲结束了,我们来复习一下。


唐代社会重视家庭生活,妇女在家中管理财务、劳动、共同主持祭祀。尽管仍处于男权社会,但女性已经获得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较高的家庭地位。


中唐前后,惧内似乎成为一种风气。唐代士大夫多娶高门女子为妻,女方家庭有钱有势且女子自身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独立性格,对丈夫和家庭多有贡献。很多时候惧内是出于丈夫对妻子的尊重。


关于休妻,《唐律疏议》中有“七出”和“三不去”的记载。在唐代,想要休妻并不容易。按唐律,离婚有三种基本类型:国家强制离婚、男子休妻、和离。和离是指和谐、和睦地离婚,是一种缓和解除家族关系的形式。在这种离婚方式下,夫妻双方都被视为行为主体,在形式上处于平等地位,因为它要求夫妻双方态度一致。和离通常以放妻书的形式解决,执笔者仍是男性,很多时候是丈夫放弃妻子,加上经济等因素的考虑,女子依然是婚姻的弱者。


唐代妇女生活的社会环境比较宽松,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空间和自由;开放的社会风气使得女性受到的束缚较小,社会道德舆论并没有使她们裹足不前,她们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唐代从事经济活动的女性大多比较年长,且往往出身于中下层。她们有的是继承丈夫的家业,有的是寡居之后为生计奔波。


开放而包容的社会氛围是女性能够走出闺房的前提,商业经营活动的发展不仅给予女性施展技能的空间,也赋予了女性新的角色。


这就是本节课的要点,谢谢您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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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悠扬法兰西

    谢谢廖老师的精彩演绎。特别有收获。也希望有更多女大师,多讲讲女性的话题。

  • 幸福来敲门_iw

    谢谢老师的精彩分享

  • 李翰亭

    再问?何为大师?

    采蘑菇丫丫 回复 @李翰亭: 本节段同感

  • dongxie9187

    我觉得隋末大兴工事、征战,使男丁减少,女性也不得不从事生产劳动,在客观上也起到了女性解放的作用吧

  • Sky老师读书

    现在上海开一个胡姬酒肆如何?

  • 书虫通通

    \^O^/

  • 听涛枕霞

    这个老师讲的内容是很有意思的,但不是通史,而是社会史。

    五块钱的小饼干 回复 @听涛枕霞: 通史是跟断代史相对的概念,按时间线串一遍的意思,音频本来就是按时间线排出来的,还要怎么通?而且串时间线的工作前一个老师已经讲了,如果一个历史只有世界线没有内容支持,那跟大事年表有什么区别?维基百科按年分了大事年表,世界范围,涵盖大部分领域,内容非常全,喜欢通史就去看吧。

  • Smouse

    很有意思

  • 五块钱的小饼干

    婚姻地位: 李豫代宗大历之前,严格门当户对,良贱不通婚,贵族妇女地位相对高。比如李庭璧,房玄龄。休妻需要遵守七出三不去。 和离法律: 和离是缓和地接触家族关系的形式,需要汇集双方亲属同意画押。体现了当时法律对女性的保护。 (晚唐至五代敦煌放妻书,是写的真好啊) 女商人: 唐风开放,闺礼之事不以为意。大的有板桥三娘子,经营客栈,很有钱,类似洛阳高五娘做冶金,于大娘做客运。小的有广陵茶姆,类似雍州卖酒女。 女服务生: 胡姬(伊朗女),吴姬(江南女) 目前没谈妓女

  • 五块钱的小饼干

    通史不是社会制度文化发展经济贸易市民生活那是什么?你要喜欢看宫廷斗争,出门左拐欧罗巴中世纪,满足你的一切猎奇需求。